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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08月15日08: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成都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鹏、胡睿鹏违规报销问题。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张鹏和经济科工作人员胡睿鹏在脱贫攻坚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中,两人合谋通过虚开住宿费发票的方式报销住宿费、伙食费等差旅费,共违规报销2860元。2018年6月21日,张鹏、胡睿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

2.新都区新民镇东林村村委会主任廖世坤对“精准扶贫”对象核定不准确问题。2016年,廖世坤作为该村村委会主任、“精准扶贫”工作直接责任人,未认真审核资料,且未履行规范识别程序“两公示一公告”要求,将不符合条件的一户申报为“精准”扶贫对象,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1358元。2018年7月16日,廖世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流失资金由廖世坤承担,已退回集体账户。

3.简阳市新星乡金盆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周陆军伪造项目工程比选程序资料、虚报数据问题。2017年2月,周陆军在具体实施金盆庙村水蜜桃栽植项目比选过程中,未按规定在比选会前张贴公告以及公示比选结果。2017年4月,周陆军根据何某(另案处理中)安排,伪造项目工程议事决议、项目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示、中选通知书等比选程序资料。根据何某安排,周陆军在明知金盆庙村桃苗实际种植面积只有110余亩的情况下,为了套取扶贫资金,虚报种植面积至430余亩,虚增320余亩(资金尚未拨付)。2018年5月18日,周陆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邛崃市夹关镇雕虎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安旭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杨安旭在上报青菜种植面积(扶贫项目)时,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家种植面积2亩虚报成9.3亩,套取扶贫资金1200余元。2018年6月21日,杨安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正在追缴。

5.金堂县三星镇双龙桥村村委委员粟代辉违规采购扶贫项目生产资料问题。2017年3月,粟代辉具体负责藤椒基地(扶贫项目)生产资料采购工作。采购过程中,粟代辉在商家提供的报价单种类不齐、规格不统一、未指定生产厂商的情况下,仍然确定了采购商家,其行为违反《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规定。2018年7月16日,粟代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

(责编:陈彦彦、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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