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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种形式对心存侥幸者"当头棒喝"

2018年08月13日10: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重庆:五种形式对心存侥幸者"当头棒喝"

  近日,重庆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充分运用重庆市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意见》集中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防止党员干部思想滑坡、行为失范、误入歧途,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抓惩治和抓教育相统一,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发挥警示教育“当头棒喝”的作用,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针对党的十八大后,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甚至于“充耳不闻”“继续装睡、沉睡”等现象和问题,坚持把警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释放纪律强大的震慑力量,对执迷不悟、心存侥幸者“当头棒喝”,把“装睡、沉睡之人”彻底“唤醒”。

  《意见》把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作为警示教育工作重点对象,结合重庆实际,紧紧围绕“强化党性教育,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在全社会形成讲法治、讲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明确了七项重点内容。

  为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警示教育的五种主要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结合全市重要活动开展集中教育;二是通过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提醒教育;三是运用各类警示教材开展案例教育;四是通过案件反思剖析开展专题教育,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案件反思剖析会,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认真整改;五是运用警示教育阵地开展现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旁听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使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意见》还就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作出规定,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以及基层党支部的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通过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工作纪实制度、健全督查评估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细落实。(重庆市纪委监委)

(责编:陈彦彦、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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