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年08月08日11:21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省纪委省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认真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精准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省纪委、省监委近期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昆明市寻甸县六哨乡龙街村委会原主任潘道朋等人套取扶贫项目建设补助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龙街村10名村组干部,在协助六哨乡政府开展“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宜居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编造虚假信息,将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本人或亲友上报为项目补助对象,套取项目资金共计41.82万元。2018年2月,村委会副主任吕兴万、村监委主任袁正生、大河边村民小组组长赵昌海、河底村民小组二组组长吕兴德及副组长王继刚等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村党总支副书记吕天国、村妇女主任吕建芬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村委会主任潘道朋、村治安承包员吕永陆、大河边村民小组副组长唐正有等3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款予以追缴。

2.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厦格社区原林管员陆雄会等人私分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厦格社区原林管员陆雄会利用协助中安街道林业站办理厦格社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便利,伙同厦格社区小厦格小组原副组长兼会计李应良等人,将36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4万余元支取并私分。2018年5月,陆雄会被责令辞去职务;李应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令辞去职务;两人均被依法移送起诉。

3.普洱市澜沧县文东乡多依树村党总支书记李先胜等人违规平均分配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多依树村违规对1007.03万元低保资金,478.9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及景谷地震恢复重建民房补助资金,32.4万元能繁母猪养殖项目产业扶贫资金进行平均分配。2018年1月,多依树村党总支书记李先胜、村委会主任田志华、党总支副书记沈荣辉、村委会副主任魏聪林、村监委主任田光新、村委会武装干事田进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文山州富宁县田蓬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蒙金龙等人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3月至6月,田蓬镇时任党委委员、副镇长蒙金龙及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黄韦海先后分管该镇民政工作,两人未按要求开展田蓬镇社会救助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到规定完成的工作时限,还有64名村干部家属违规领取低保。2018年2月,蒙金龙、黄韦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问题已整改到位。

通报指出,有的虚报套取,有的截留私分,有的违反工作纪律,有的失职失责。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强调,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级党委(党组)及职能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到位,把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到位。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找准定位、强化监督、精准执纪,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紧盯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惩不贷;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担当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决不手软。(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云季轩)

(责编:陈彦彦、常雪梅)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