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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两干部明退暗补受惩处

2018年06月28日10:29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灵武市两干部明退暗补受惩处

几个笔迹相同的签名引起了注意

2017年9月11日,灵武市纪委收到一封反映灵武市社保局副局长王某某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信,信中反映 “2017年6月,王某某在编印社保政策汇编和举办社保培训班时弄虚作假,实际印刷数量和价格及培训费用与报销发票不符”。

“印发汇编的依据是什么?印制了多少册?实际发放了多少册?每册印价是多少?印发的成品性价比如何?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是真实情况还是恶意中伤?”带着这些疑问纪委工作人员对线索开始了初步核实工作。

为了不泄露核查方向,纪委工作人员调取了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凭证,在核查凭证时发现了蛛丝马迹。“这几个验收人签字感觉像同一个人写的!但也不排除其他同事帮助代签的可能性。灵武也有印刷厂,却舍近求远到其他县区去印刷,而且印刷质量这么差,一本还要90元,似乎不太符合常理。”带着疑问,一组办案人员到印刷公司开始复核。

“我们去送书的时候,好像也没有人验收,具体印了多少,记得不太清楚了”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提问,印刷公司的负责人回答闪烁其词。

社保局没有人验收,怎么会有几个验收人的签名?而且笔迹还是一样的。交付印制品时间也不长,怎么记不起印了多少册?这肯定有问题,凭着办案的直觉,纪委工作人员不动声色的调取了印刷公司出货详单,并把印制成品拿到几家大的印刷公司估价。

“我们调取了社保局支付明细,共印制600本,合同价每本90元,共支付印刷公司54000元”;

“我们调查了印刷公司提供的实际印刷数量,交付社保局印制品共500本”;

“我们拿着印刷的书去了几家同等规模的印刷公司询价,市场价应为80元左右,合同价明显偏高”。

在办案人员碰头会上,各组人员汇报工作进展,案情逐渐浮出水面。

只给8个人发补助发得好蹊跷

在外围固定好证据后,纪委工作人员与相关人员开始谈话核实,社保局副局长王某某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

“在我们谈话中,王某某主动讲了事情的经过”灵武市纪委办案人员说,“社保局编印政策汇编,王某某从中套取资金11500元, 并将钱以补助的形式发给了局里的8名工作人员。”

案情简单,当事人交代问题也很“痛快”,本想就可以结案了,不过细心的办案人员在拿到套取资金发放明细后,又有了新的疑问,“套取资金是11500元,为什么只发给了单位的这8个人,而且拿到钱的这8个人,每人拿到的都不一样,有零有整的。”

“能讲讲钱是根据什么发给大家的吗?”办案人员不动声色的问。

“没什么根据,就是都平均分一点”,王某某含含糊糊的回答

“平均分一点?为什么就只有这8个人分?而且分的都不一样?这是平均分的吗?”当办案人员甩出这一串问题后,王某某憋红了脸低头不语,谈话现场很安静,只有钟表在滴答作响……

“这个案子不会就这么简单,”办案人员稍加思索后,开始给王某某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给她讲党纪、讲“四种形态”,王某某逐渐卸下了思想负担,讲出了原因……

一个案子串出了另一个案子

2017年4月,灵武市纪委下发《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查通报》,市社保局根据文件要求,需对巡察和自查发现的违规支付公务接待费13371元问题进行整改。时任市社保局局长张某召开会议,要求接待费经手人8人先行退缴费用整改,后期单位设法予以补偿。会后局长张某要求副局长王某某想办法从印刷品上套取资金补偿退缴费用。同年6月,社保局编印政策汇编,王某某签订合同为每本价格90元,共印制600本,实际上王某某与印刷公司商定每本价格85元,共印制500本,每本价格多报销5元并多报数量100本,套取资金11500元,由印刷公司将该笔费用直接交给王某某,王某某按照局长张某的要求,将11500元发了本单位8名因违规支付接待费而退缴整改的人员。

违规接待已是错,套取公款补偿个人错上加错,这种“揩公家油”退缴违纪资金,看起来是有查有改有退款,背后却是偷梁换柱、暗度陈仓,用表演的形式应付整改,公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玩猫腻”,只能招来“手术刀”和“高压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来不得半点放松和虚浮,无论是谁在党纪党规面前耍小聪明,在从严从实面前做样子,终究是要栽跟头,还是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灵武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社保局局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11500元违纪资金全部上缴。(通讯员 田大为)

(责编:宋晨、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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