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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红寺堡等10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2018年06月22日13:51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红寺堡等10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5个巡视组于3月上旬至4月底,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等县(区)开展了扶贫专项巡视,同时对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党组、党委党史研究室开展了机动式巡视。近日,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视办负责同志传达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讲话精神,对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巡视期间,各巡视组坚持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为主要内容,通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从巡视情况看,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能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单位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红寺堡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自治区党委巡察工作部署不及时,在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被动应付,报整改“假账”。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宗教工作管理不够严格。各级党组织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村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措施不硬、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盐池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党建基础薄弱,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经常、不规范,个别县直部门编造党支部工作资料。党员管理教育不严,有的党员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氛围深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弱化,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止。个别生态移民项目论证不科学,扶贫资金监管不力,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比较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原州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党组织设置和换届不规范,一些乡镇和部门党建工作资料造假。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涉农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蝇腐问题较为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对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一些问题线索处置避重就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西吉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不严,套取、挪用和优亲厚友等问题比较突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编造、补记会议记录问题普遍存在。一些重要部门趋利化倾向明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虚假招投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多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格,干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时有发生。

隆德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执行移民迁出土地恢复生态要求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有的县直部门党政不分,一些乡镇非党员干部参与党内会议重要事项表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乱象频发,拆分工程规避招标、多支付工程款、超批复建设、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突出,涉农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超标准接待、虚假报销、乱发奖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泾源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党内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个别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项目管理漏洞明显,廉政风险较大。执行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违规出租移民迁出区土地、虚假套取扶贫物资、违规发放扶贫资金等问题易发多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一些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公车改革后存在一些干部既乘坐公车又拿车补的现象。

彭阳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些县直部门、乡镇党政不分现象突出;基层党建基础薄弱,“三会一课”记录编造补记问题较为普遍;农村党建活动阵地重建轻管,作用发挥不好。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监管不严,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惠农职业技能培训存在漏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借考察学习之机绕道旅游,公务用车改革不到位。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服务实体经济和推进金融改革工作成效不明显,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办法措施不多。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对金融机构党建工作指导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多报差旅费补助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中央党史研究“一突出”“两跟进”要求不到位,发挥党史资政作用不够充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有的支部书记党课讲稿存在抄袭现象;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机关党委未按规定足额上交党费。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要求学习理解不及时不深入,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违规发放课题费、编审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记者 房名名)

(责编:皮博、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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