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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走进百年清官村弘扬爱莲文化精神

2018年06月19日10:39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走进百年清官村弘扬爱莲文化精神

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组织该院110名党员干部到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的爱莲家祠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伴随着讲解员动情的讲解,大家参观了爱莲家祠和爱莲堂,并沿着进士街,依次参观悬挂着“太使第”“父子翰林”“解元”“知州”等匾牌的清官故居,了解其生平及勤政爱民的事迹。这里的周氏家族一直以莲花的高洁品格作为立世准则,秉持着自尊自爱、清廉高尚的本性,给全体党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感受到“清官村”历代继承人廉洁高尚的道德品质,了解到周氏后人为什么能有如此坚定的执着和信念。

江头村位于灵川县西北,距桂林市区约50公里。公元1368年(明洪武元年)由周氏先祖从湖南道县迁入广西时兴建,至今有640余年的历史。该村在清乾隆以后的一百多年间,共出秀才数百人,有举人31人,进士8人,庶吉士12人,出仕为官者200多人,其中五品以上的官员达37人,且为官做人均秉先祖周敦颐《爱莲说》中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贵品德,清白做人,廉洁为官,爱民惠民,尊师重教,不畏强权,高风亮节,是桂林有名的“才子村”“清官村”,有“百年清官村”之称。

江头村历代的清官们以自己的行为在史册上写就了廉政爱民、为民谋利、公正严明、不畏强权的光辉形象,留给后人丰富的廉政文化和精神食粮。

参观后,该院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以江头村的历代清官为榜样,弘扬“爱莲文化精神”,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清正廉洁意识,从小事做起,清白做人、廉洁从检、踏踏实实干事,一心为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形象,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编:宋晨、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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