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9日10:36 来源:检察日报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韩勇因涉嫌受贿罪,日前被刑事拘留。据悉,此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江津区监察委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韩勇于2014年至2017年间,利用担任江津区滨江新城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
今年5月14日,江津区检察院派出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与监察委办案人员对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定性、材料移送及需要补查的证据等充分交换了意见。5月17日,江津区监察委将此案移送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5月15日重庆市监察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共同会签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5月18日,江津区检察院决定对韩勇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交由江津区公安局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李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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