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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委巡察组向第五轮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2018年06月14日08:36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北辰区委巡察组向第五轮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近日,北辰区委巡察组陆续向十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的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巡察组组长出席巡察反馈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区委巡察组全体干部、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被巡察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所属部门、企业、村居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至5月,区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天穆镇党委、宜兴埠镇党委、区发改委党委、区农经委党委和区委党校党总支开展了常规(专项)巡察,对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同时延伸巡察了天穆镇勤俭村、白庙村、宜兴埠镇三街、宜兴埠镇十街等4个村级党组织。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按照政治巡察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资料、受理群众举报、下沉一级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了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天穆镇党委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天穆镇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未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领导力、驾驭力、掌控力不强;落实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工作开展不力;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存在问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落实不力;政绩观出现偏差;镇属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租金收缴不规范。二是党的建设缺失,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社区党建工作虚化、空化严重;镇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发展党员工作存在漏洞;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财务规定执行有漏洞,存在廉洁风险;扶贫助困领域违规问题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多发滥发补贴现象;拆迁审核不严,存在套取拆迁补偿问题。

  宜兴埠镇党委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宜兴埠镇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议事决策规范性程序性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失责缺位,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固,担当作为意识存偏差。二是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建基础较薄弱,选人用人存漏洞,人员管理混乱,组织生活欠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三是管党治党不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纪律规矩被“打折”。四是“四资一项目”管理不善,资产底数不清,租金追缴不力,工程招标、政采意识不强,村级组织“六步决策法”执行走样变味。

  区农经委党委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农经委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党委总揽全局、牵头抓总的领导核心作用缺失。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对“三个中心”领导关系摆位不准,没有形成有效合力;政治意识不强,对中央、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委对“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认识不深刻,研究不透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机关管理松散;党委议事规则不严谨。二是党组织建设虚化,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组织建设不规范、不扎实;违反组织原则、程序发展党员。三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不敢担当作为。执行纪律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新官不理旧账,资产收益流失严重;财务管控不力,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时有发生,对所属单位财务没有进行监管。

  区发改委党委

  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发改委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党委研究讨论程序被空置,一些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主责主业作用发挥不够,在推动北辰经济、社会发展与落实市、区委决策部署中,对问题缺乏系统研究,统筹协调能力不强,推进落实任务缓慢。二是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对自身党建重视程度不高,理论学习走过场;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在粮食企业党建管理上当甩手掌柜;对基层组织生活管理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新官不理旧账,资产资金存在流失风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基层管理不到位,粮企制度缺失、管理松散,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

  区委党校党总支

  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区委党校党总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凝聚力不强;主责主业不突出,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基层党建不规范,制度落实形同虚设;党支部书记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纪要不完整;师资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人员结构不合理。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宽松软的惯性依然存在,主体责任落而不实,第一种形态没有做到常态化;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工作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办公电话捆绑手机卡个人使用、违反规定报销学费问题。

  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党组

  区委巡察五组巡察“回头看”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集体领导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能力不足,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明显。部分子公司亏损呈逐年上升趋势,未采取有效止损措施;未真正参与经营管理部分投资入股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严重;下属企业应收未收账款及管理费用巨大,存在高危流失风险;上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组会议记录撕毁、粘贴情况严重。三是主体责任缺位,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部分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松散、失控。四是党组对“四资一项目”管理不力。下属企业库存材料账实不符,工程项目违规被罚,全资子公司经营亏损严重。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各巡察组组长已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反馈,并在巡察反馈会上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上强调,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差距,自觉站在讲政治高度,将落实整改要求、做好整改各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实践,主动认账,坚决整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践行共产党员的政治担当。党组织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靠前指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此外,对于本轮巡察组发现和收到的一些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本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将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检查整改情况。

(责编:段晨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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