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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年06月14日12:5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宁波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宁波市纪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市场监管所所长胡荣江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和2017年12月,胡荣江先后两次未经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假借“民协凤山分会组织外出考察”名义,编造考察人员名单,擅自组织凤山市场监管所干部职工分别赴杭州、绍兴等地集体旅游,并违规将相关旅游费用在余姚市民营企业协会凤山分会和凤山市场监管所工会经费中列支,总计人民币43780元。2018年5月,胡荣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旅游支出费用。

  2.鄞州区首南街道第一小学校长章斌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月底至2017年10月期间,章斌擅自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并于2015年“十一”假期,擅自驾驶单位公车赴西安看望亲属。2018年4月,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用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元。

  3.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员林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月3日晚,林崛及其亲友3人,在鄞州区云龙镇某餐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时某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林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科技经贸处处长张士锋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1年12月至2016年春节前,张士锋先后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卡,合计价值人民币4.8万元。函询期间,张士锋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上交违纪所得。2018年3月,张士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二部经理陈佩良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陈佩良在代建项目管理过程中,先后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且于2014年春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陈佩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2月,陈佩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上缴。(宁波市纪委监委)

(责编:宋晨、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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