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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发票牵出三只“蛀虫”

海南海口查处多名村组干部合伙侵占扶贫款案

2018年06月08日14: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两张发票牵出三只“蛀虫”

  虚报扶贫物资价格,截留发票报账余款。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村组干部合伙侵占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三名侵占扶贫资金的干部被处分。

  一封举报信引起关注

  “2014年至2015年,政府给我们村下拨了几十万元的养羊项目扶贫款,用于购买羊苗。但是村干部组织购买的羊苗价格明显比市场价格要高很多,不知是否存在从中拿回扣、私分等情况。”2017年4月,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该区龙泉镇美定村本礼村民小组一位村民的实名举报信。

  “美定村本礼村民小组是我们区最贫困的村民小组之一,竟然还发生这种事。一定要查清楚,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时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蒋海涛要求迅速成立专案组,就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开展调查。

  “2014年、2015年,我们分别向美定村本礼村民小组下拨了20万元羊养殖项目扶贫资金,资金的使用分配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区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说。

  “羊苗是经过村民会议研究决定,由我和村组干部以及参与养羊的村民一起购买的,不存在吃回扣和私分的问题。”时任美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明麟说。

  虽然购买的羊苗价格与市场价格确实有些出入,但经过调查了解,采购方式和程序都如王明麟所说“合规合矩”。究竟是哪儿出了问题?

  一张假发票打开突破口

  从羊苗购买渠道入手没有进展,调查组决定另寻突破口。

  “我们通过走访发现,虽然羊苗采购的价格悬殊,但在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资金使用上都没有发现疑点。”碰头会上,调查人员逐条梳理总结调查进展,寻找突破口。

  “或许在村委会的会计凭证上会有收获?我们可以重点调查资金使用票据。”梳理分析后,调查组将调查重点转移到会计凭证上。

  通过比对扶贫款项的会计凭证材料、使用情况记录及本礼村民小组的会议记录,两张发票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2014年开具的一张20万元面额发票的税额标识为4950元,2015年同等面额发票的税额则标识为‘免税’,明显不合常理。”调查组遂到开具发票的税务部门核对相关情况。

  核对后,调查人员发现,2014年的发票为假发票,2015年的才是真发票。两张发票为何会一真一假?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循着这条线索,调查组打开了思路,一起涉及村干部虚报套取、非法侵占扶贫资金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

  “经我们调查了解,由你经办的两张发票,其中一张为假发票,另外一张为免税发票,但产生大额的费用支出,你如何解释?”当调查组和村党支部委员吴川标进行谈话时,吴川标支支吾吾无法回答。

  “你作为经办人,必须对此事负责。只有主动交代问题,才能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谈话人员看出吴川标的疑虑,向他讲解相关政策。终于,吴川标放弃侥幸心理,老实交代了问题。

  原来,2014年12月,在收到龙华区扶贫办分批次下拨的共20万元扶贫款后,王明麟、吴川标、本礼村民小组组长吴川冠等人通过虚报购羊数量、重量、价格等方式,从第一笔拨款中各套取了6500元。2015年8月,王明麟等人利用承揽开具发票之便,虚构了7%的开具发票税费,支取了1.4万元,除去给予发票代办中介的6000元,三人平分了余下的8000元。

  在查清问题后,2017年12月4日,王明麟、吴川标、吴川冠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

  “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想拿些辛苦费。”在调查中,被处分人员的想法让办案人员非常吃惊,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也值得深思。

  “这起案件的查处,一方面反映出基层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上级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评估等方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此外,扶贫资金的申请管理还存在较大漏洞。”蒋海涛说。

  案件曝光后,龙华区纪委监委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该区打出“专项巡察+专项治理”组合拳,联合区财政、审计、农林等相关部门针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扶贫资金底数、资金去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部门和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全区涉及扶贫领域的相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确保扶贫资金拨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

  据了解,党的十九大以来,龙华区针对扶贫领域有关问题谈话提醒29人,问责9人,给予纪律处分18人。(记者 詹君峰 通讯员 张铎膑 黄元白)

(责编:段晨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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