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6日09:52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6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隋国文(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包头市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隋国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隋国文,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包头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隋国文利用担任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董事长、中国神华能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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