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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11个方面问题

2018年05月28日08:0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厦门: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11个方面问题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日前,厦门市对“文山会海”“检查散滥”“为官不为”“项目脱离实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11个方面突出问题展开专项治理,打通“断头桥”,铺上“舒心路”。

  今年年初,福建省纪委先后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扫黑除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厦门市将专项治理工作整合细化,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主线,细分为11个方面问题展开专项治理。

  找准问题方能有的放矢。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厦门市结合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出问题清单。与此同时,市纪委组织召开基层组织建设、民生工作座谈会,分析、研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检查、巡察等监督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倾听呼声,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病症”找到了,纪委不能“包治百病”,需要“专科医生”对症治疗。为了让职能部门扛起主体责任,市委出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指定市直20个责任牵头单位和44个配合单位,具体负责11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开列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内容一览表,详细列明80项重点检查项目,形成牵头单位确定,责任要求清楚,工作方法明确的工作格局。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收集问题线索,除了在媒体上公告治理内容外,市纪委监委依托“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具体问题线索。与此同时,各专项治理单位将通过邮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收集治理情况,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仅压担子,更要打板子,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通过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顽疾,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促使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专项治理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逐条对账销号,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履职不得力、治理不到位的,甚至袒护包庇、有案不查的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厦门市纪委监委)

(责编:段晨茜、姜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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