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三和街道总工会副主席罗定鹏被开除党籍

2018年05月22日09:2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惠阳监察委 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5月7日下午,惠阳区纪委、监察委发布了一则消息: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总工会副主席罗定鹏,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1日,笔者获悉,这看似普通的一起纪检监察案件,却是惠阳区监察委挂牌后,首例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3月26日,惠阳区纪委、监察委对罗定鹏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惠阳区纪委、监察委调查,罗定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钱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本人的职务便利条件,托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款,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其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纪,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惠阳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罗定鹏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为确保首起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顺利办理,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惠阳区监察委邀请惠阳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了此案,惠阳区检察院随即选派职务犯罪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调查。

该案于今年5月6日由惠阳区监察委移送至检察院,目前,罗定鹏职务犯罪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后惠阳区在反腐败实践中迈出了关键一步,为今后推进反腐败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惠阳区纪委、监察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后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能,实现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真正转化。

早在今年初,为确保改革后惠阳区检察院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有效衔接,双方进行多次业务沟通,探索建立有效的协调衔接机制,就案件的提前介入、移送程序、适用文书等方面的问题作了细致规划,并组织人员学习《监察法》《广东省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记者 张昕 通讯员 纪宁 唐思玲)

(责编:段晨茜、程宏毅)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