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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马晓芳

2018年04月25日14:57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日前,自治区党委印发《在全区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明规矩,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入自查自纠,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在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专项治理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入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对所涉及的问题逐一清理核实。

《通知》要求,要对自查出的问题立行立纠,一般性违规问题要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本人不得参与当年评先评优;严重违反规定、甚至造成违纪的,严肃问责查处,并切实抓好整改;对将非公务接待列入公务接待、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的,用公款安排迎送聚餐的,违规用公款发放福利、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1个星期内追缴相应费用;对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后发生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1个星期内追缴相应费用;对目前仍然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星期内整改到位。自治区党委设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各市、县(区)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加强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通知》要求,要坚持从严查处、从严问责。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凡发现有新的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不认真开展自查、本单位查不出问题,但经上级检查、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自查中发现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查出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对同级部门(单位)自查上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认定,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特别是对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后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自查,坚决整改。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决移送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全区上下要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深入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检查,抓住“老问题”,紧盯“新表现”,持续深入纠正“四风”。

(责编:常雪梅、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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