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07日09:41 来源:新华网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日前发布消息,山西省创新工作体制,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常态化”,省市县三级成立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近日山西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实施意见规定,省市县三级成立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设一名第一副组长、两名副组长,第一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两名副组长分别由党委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司法、审计等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政法等单位常务副职。原来各级的反腐败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同时,建立十项日常工作机制和制度,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制度化”。其中有,建立各级党委每年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集中统一部署的长效机制,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各级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反腐败工作的经常化机制等。(新华社太原4月6日电 记者胡靖国 王井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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