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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2018年03月07日14: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随着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的成立运行,纪检监察机关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湖南省各级纪委监察委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刀刃向内勇气,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图为湖南湘西州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对反映某县纪委监察委一干部问题线索初核后的处理意见进行讨论。陈晓丽 摄

日前,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有人说,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后,既执纪又执法,权力进一步扩大,谁来监督纪委监察委?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进湖南省纪委监察委。

“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扩大,只意味着责任的加大,而且纪委监察委的权力始终在严格的内部监督和全面的外部监督之下运行。”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傅奎告诉记者。

从外部来看,纪委监察委要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从内部来看,体现在严格的内控机制和有效的干部监督等方面。

“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硬才有监督底气。”傅奎说,自我监督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也是至关重要的防线。该省各级纪委监察委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流程控制,强化内部监督,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律部队,让监督更有底气。

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

解决权力过于集中问题

2月14日,长沙市纪委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谢中华带队开展节前督查。“绷紧日常监督检查这根弦,到一线掌握最真实的情况,这样有利于对症施策,织密监督网。”谢中华告诉记者,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在进一步查核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分类处置,将相关线索移交给案件监督管理室。

在谢中华看来,此次监察体制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实现了“前台”与“后台”的分设。他所说的“前台”便是执纪监督部门,“后台”便是审查调查部门。

据了解,长沙市监察委挂牌成立后,市纪委监察委纪检监察室的工作分工有了变化: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相关地区和单位,专司执纪监督职责;第六至第九纪检监察室履行审查调查职责,负责线索初核和案件办理,不固定联系单位和地区,一事一交办、一案一授权。

“几位监察委副主任分别分管监督、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调查、审理工作,实现内部分工上的相互制约,重大问题则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察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案件还要得到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委的批准。”长沙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熊冬华告诉记者。不仅是长沙,该省各级纪委监察委均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

“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是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重要职责之一。”长沙市纪委监察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宋磊介绍,该市出台了问题线索管理制度,规定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信访等内设机构及其他职能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均要移交案管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逐一核对、逐件编号,并提出分办意见。

专题分办会议后,将问题线索交由专司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查办。收到问题线索后,审查调查部门是否会压着不查,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

“有关领导和相关室盯着,大家才不敢轻举妄动。”常德市纪委监察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潘莉说,审查调查部门初核前制定的方案、初核后提出的处理建议,都要报监察委主任批准。同时,案管室每月对所有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每件问题线索的领导批示、办理情况都要一一注明。

“即便是审查调查部门初核查否的问题线索,也要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复核。”长沙市纪委监察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瞿浩说,同时,案件查办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工作方式方法是否规范等,要接受案管室的监督;案件办理结果怎样,还要接受案件审理室的检验。

“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也是移送检察机关前的最后一道关口,要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湖南省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表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审理室有权将案件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要求其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曾海平说,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都会提前介入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工作人员就违纪违法事实的认定、证据链的完整性等问题进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把监督植入流程再造

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麻烦您给盖个公章,我们有个案子要去银行调取资料。”2月27日,在株洲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旷焰明拿着一份未盖章生效的办案文书说。

“请把这些空白部分按要求填写完整,空白文书不能加盖公章。”办公室负责人阳强兴指着《制度汇编》提醒说,要履行好公章使用登记手续,填好时间、用途与责任人,并呈报领导审签。

阳强兴手里的《制度汇编》,便是春节前湖南省纪委监察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该省制定的监察委有关工作规范,制定印发的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不仅明确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以及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还明确了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格式和使用规范。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流程,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检查。

有着20多年反贪经验的转隶干部粟涛对这一规范很是赞同。他认为,现在办案对公章使用、办案文书的开具,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这好比“交通规则”,不能“越轨”,甚至“失控”,否则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我们还把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流程中的要求,尽可能细化到每一道程序,分解到每一个细小节点。”龙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龙儒文介绍,该县注重精细化、程序化管理,在环环相扣、步步留痕的流程中,让严格要求在办案实际操作中落小落细落实。

在留置等措施的实施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更是慎之又慎。

1月18日,受郴州市监察委指定,苏仙区纪委监察委对某国有公司副董事长陈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随着工作的深入,专案组取得了陈某涉嫌受贿的关键证据,达到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

经专案组集体讨论决定,报案件审理室审核,苏仙区纪委监察委专门就该案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请上级监察委批准对陈某采取留置措施。

“除了请示文书以外,还需立案决定书等其他文书。”当专案组人员拿着采取留置措施的请示到郴州市纪委监察委案管室履行第一道审批程序时,却被打了回来。于是,苏仙区纪委监察委按照规定补齐文书,并顺利获批。

“对留置措施的使用,我们慎之又慎,必须是问题性质达到了留置的标准,并严格按程序报批备案。”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超表示,对监察对象的谈话、询问、讯问,以及留置的全过程,都是同步录音录像。

据介绍,除采取留置措施要经过严格审批以外,郴州市纪委监察委在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涉案款物管理、处置执行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都要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批,严防“灯下黑”。

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月21日,在湖南省纪委三次全会上,与会人员和各市、县分会场的同志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忠诚与背叛》。该片“主角”之一,省纪委原副书记、正厅级干部李政科无视党纪国法,在贪欲面前迷失自我,最终走向人生断桥的经历,让与会的纪检监察干部警醒。

此后,观看这部专题片成为了市、县两级纪委全会的“标配”。2月22日,株洲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全体干部再次观看。

“2017年,与李政科一样被查处的,还有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曹明强,长沙市纪委常委胡林辉,湘潭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新平等。目前,以他们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片正在拍摄过程中。”湖南省纪委监察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廖国红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明显。截至2018年1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863人,处分705人。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只会越来越严。”廖国红表示,全省三级监察委成立后,在用好原有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将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发挥好相关监督机构的作用。

2月22日,岳阳市纪委监察委干部姜滔按照要求,对照表格上的13项内容,对自己在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纪律情况逐项进行自查,并填写表格,经主管领导“签字背书”后,送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存档备案。与姜滔一样,当天,该市纪委监察委所有干部进行了全面自查。

“这只是我们加强日常监督的一种方式。”据岳阳市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监察委挂牌成立后,及时制定出台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建立个人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内部巡察等六项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社会活动”五个方面18项内容进行重点监督。

据了解,湖南省纪委监察委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完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监察工作的试行办法,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该省还将重点针对省纪委监察委机关干部和各级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等,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记者 邹太平)

(责编:马媛、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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