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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02月28日09:36    来源:河北日报

今年春节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月27日,省纪委监委将明察暗访中发现并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尚义县信用联社党委书记、董事长徐虎柱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徐虎柱通过办公室主任刘建平安排本单位人员在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徐虎柱、刘建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薛瑞林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平泉市委政法委违规为在职人员发放着装费合计103000元,发放加班费合计335360元,公务接待费严重超预算支出。薛瑞林作为主管财务的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河县连庄镇计生办副主任孙英祥大操大办问题。孙英祥为其子在某酒店操办婚宴23桌,违规收受礼金3200元,且未按规定报告婚宴办理情况。孙英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霸州市国土资源局霸州分局副局长杨红立私车公养问题。杨红立多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杨红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邑县政协原主席何兴旺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何兴旺私自使用带卧室和卫生间的办公室,总面积38.72平方米,且在退休后仍继续使用该房间。同时,何兴旺还存在以变通方式报销招待费问题。何兴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司机吕金元公车私用问题。吕金元驾驶单位公车购买年货。吕金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上述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徙木立信精神,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决心和信心。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自觉改进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从假期状态调整到工作状态,收心归位,努力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投身全省“双创双服”活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应有贡献。(记者 刘荣荣)

(责编:宋美琪、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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