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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⑥

严字当头,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2018年01月24日15: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纪律是党的生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中,“纪律”是高频词汇。这都表明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定为2018年重点工作之一,全会公报中“纪律”一词多次出现。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从近几年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看,无论是高级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漠视党的纪律、先“违纪”再“破法”的现象不胜枚举。当前,党的政治建设中必须聚焦解决的“七个有之”问题,都是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这些违纪行为如得不到有效纠正,必将严重损害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必须通过广泛深入的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宣传好先进典型,发挥其教育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使更多党员干部抛弃“看戏”心理,“见不贤而内自省”,真正从中汲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必须珍惜、维护、坚持这一有力武器,使之越用越灵,不断丰富完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分类处置,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精准把握运用各种形态。让那些犯错误甚至犯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能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让那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受到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党员干部不触碰法纪红线,不犯或少犯错误。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充分体现了权责一致的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拿起纪律武器,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确保党的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实践在进步,制度也必须不断改进。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咬定青山不放松”,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确保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冷葆青)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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