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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与打黑必须形成合力

2018年01月22日11: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罗英俊等“村霸”受到应有惩治,净化了农村政治生态与社会风气,大快人心。与此同时,“村霸”长期横行乡里、胡作非为、欺压百姓等严重问题,触目惊心。警醒各级各部门在治理“村霸”问题上不能搞一阵风,不能单兵作战,而应常抓不懈、打持久战,整合资源、携手协同,形成强大合力与长效机制。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综治部门,要协同推进反腐惩恶与打黑除恶,坚决向“恶”亮剑,让“村霸”在农村无立足之地。

所谓“村霸”,用群众的话来说就是村里的恶霸。凶恶、霸道是“村霸”之“形”,不遵规不守纪、不讲理不守法是“村霸”之“实”。加强“村霸”整治,呼唤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综治部门密切配合,对“村霸”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要敢于碰硬,坚决打掉“村霸”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处与“村霸”有关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对肆无忌惮的“村霸”“釜底抽薪”。

无数案例表明,“村霸”之所以目无法纪、为非作歹,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公职人员与“村霸”狼狈为奸,姑息乃至纵容“村霸”。只有坚持一手打“村霸”,一手打“村霸”的“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霸”问题。

治理“村霸”问题,还要努力形成大格局与长效机制。市县党委要顺应民心,把“村霸”问题纳入巡察视线,让“村霸”无藏身之地,给“村霸”以强烈震慑。

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工作,重心下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强对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严明纪律特别是党的群众纪律,让广大村民切实感觉到党的群众纪律就在身边,是广大村民的“护身符”。

组织、民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乡贤队伍建设,充实乡村正能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各级各部门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才能消除“村霸”滋生蔓延的土壤。

(作者系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湖南商学院教授)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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