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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屈荔鹏

2017年12月29日10:12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我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日前,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8起问题为:

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辉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刘辉借带队赴湖南、广西考察之机,绕道张家界、阳朔景区旅游,共计花费6.86万元。2017年11月,刘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资金被收缴。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王积良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初,王积良分别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和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处室告知等形式,邀请其同事、朋友参加其女婚礼答谢宴,并于2017年5月10日(周三)中午和晚上两次设宴,共13桌130余人参加。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党员干部共80人。在操办婚宴中还安排其下属人员负责现场的组织、接待等事宜。王积良在报备其女举办婚宴事项时,未如实报告其女已于5月1日完婚的事实,并以举办答谢宴为名违规收受礼金共4.34万元。2017年12月,王积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违纪资金被收缴。该院多名负责人被问责。

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该局以值班费、加班费为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4万元。2017年12月,铜川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时任该局局长王永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该局局长高军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西安市临潼区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孙顺清违规发放补贴、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该院违规给院领导发放通信补助,共计3.78万元;2013年4月至2016年11月,组织公款旅游,花费共计2.85万元;2016年4月,孙顺清带队赴重庆参加会议途中,绕道赴武隆天坑、大足石刻等景区游玩,公款报销费用3256元。2017年10月,孙顺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2日至7日,刘明喜带队赴江西参加第十四届国际粮食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期间,花费8000元雇用一辆大巴车,除4日上午参加开幕式,其余时间与赴会同行人员先后到庐山、景德镇、江湾、婺源、三清山等景区游玩。2017年6月,刘明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追究。

安康市宁陕县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勇智“私车公养”、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李勇智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维修保养费、加油费1.395万元,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万元。2017年9月,李勇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榆林市工商局榆神分局工会主席赵德宏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2月28日,赵德宏驾驶公车购买办公用品后,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直到2017年1月3日才将公车还回单位。2017年8月,赵德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公车使用费用。该局负责人被问责。

汉中市洋县贯溪派出所所长何虎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2月,何虎强收受辖区企业负责人所送礼金2万元。2017年12月,何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取得显著成效,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充分说明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上述8起问题十分典型,有的借公务活动之机游山玩水,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大办婚丧事宜并借机敛财,有的“私车公养”,有的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有的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通报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移风易俗、成风化俗。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向党中央、总书记看齐,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形成“头雁效应”。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加大对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言出纪随、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坚决打赢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

通报强调,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加强对换届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对违反换届纪律“零容忍”,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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