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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一线的巾帼卫士——记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赵春玲

孙欣

2017年11月07日11:02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反贪一线的巾帼卫士

眼睛明亮、身材高挑、快人快语,47岁的赵春玲,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让人很难联想到她的职业——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正处级检察员。

从检26年来,赵春玲一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她始终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担当的职业责任感,办理了多起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17年被授予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办好案办铁案

自从走上反贪工作的第一天起,她就把“以法为尺,以人为本,办好案,办铁案”作为矢志不渝的职业追求。“一件贪污贿赂案件,在其他人看来不过是个个案,而对被告人和他的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情。所以,我决不能办错案。”赵春玲说。

2015年,赵春玲参与办理一起职务犯罪要案,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先后赴云南、北京、青海、内蒙古等10多个省市区调查取证。她每天研究分析案情,对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抽丝剥茧,寻找解决方法,对每一份证人笔录审查把关,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了取证任务。

此案刚结束,赵春玲又迅速参与到另一起职务犯罪要案的办理中。赵春玲作为专案组唯一的女同志,负责对主要嫌疑人妻子的预审工作。赵春玲用柔情感化、感动被讯问对象,多次与其谈心,稳定其情绪,打开其心结,在释法说理的同时给予其生活细节方面的体贴和关心,最终促使案件顺利办理。

对反贪干警来说,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关系的招呼、说情,这也是反贪干警最头痛的事。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赵春玲始终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坚持秉公执法,从不逾越法律、纪律的底线。为此,她得罪不少亲戚、朋友,他们对她充满了不理解,有些甚至渐渐疏远。对此,赵春玲坦然面对:“我肩上担负的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从事反贪工作,自己必须廉洁、公正,否则不仅难以服众,更别说办案了。”

舍小家顾大家

众所周知,反贪查案工作有很强的特殊性,生活不规律,出差更是家常便饭。多年来,由于查案需要,赵春玲每年都要长期出差在外,有时长达近一年。由于工作忙,孩子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每当工作和家庭不能兼顾时,赵春玲总是一次次地告诉自己:“作为一名反贪干警,既然选择这份工作,就应当无怨无悔。”

2012年,赵春玲作为案件主办人办理一起受贿案,调查取证工作历时140余天,询问近400名证人,提取物证和书证近千份。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赵春玲的婆婆因病需要做手术,她丈夫既要带孩子又要照顾老人,也病倒了。当时,案件正在侦查的关键时期,赵春玲甚至无法抽身回去一天,只能在电话里问候家人。

听着丈夫让她安心工作、不要牵挂家人的话语,她的泪水夺眶而出。最终,该案因为办理质量高、效果好,在最高检首次组织开展的全国反贪侦查“精品案件”评选中被评为“精品案件”。

勤学习善钻研

赵春玲常说:“干反贪,与各色犯罪嫌疑人打交道,是一个并不轻松的工作,没有拿手的本领,是不行的。”“打铁还先要自身硬”。工作之余,赵春玲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侦查技能,注重揣摩研究侦查技能。为了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办准、办成铁案,赵春玲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学习,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尤其是从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大案要案中汲取经验、增长本领。

在做好办案工作的同时,赵春玲善于分析研究,勤于思考总结,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研究,形成调研成果,指导推动办案工作。她结合查办案件撰写的《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被全省转发学习,解决了各地在查案中遇到的难题;撰写的《全省反贪部门执行新律师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对策》的调研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全省办案工作提供了依据。

不求名利、不惧压力,常年奋战在办案一线,赵春玲图的是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看你追求的是什么。”赵春玲说,“我知道自己肩上扛着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我不能愧对这个期望,不能愧对头顶上的国徽。”

(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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