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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电力公司副总受贿54万获刑

2017年10月10日17:30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一电力公司副总受贿54万获刑

重庆一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在任职的6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4万元。近日,张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张某受贿所得54万元予以追缴。

经查,2010年至2016年,张某利用担任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唐某销售电力设备、承做电力安装工程等方面进行关照,收受唐某贿赂10万元。张某利用其在电力工程上接触较多的客户资源的优势,以及对所有电力工程审查验收的权力,为谭某推销电力设备,事后收受贿赂8万元。在杨某承建的建筑工程中,张某帮助协调相关电力手续,保证杨某的工程顺利通电,按时完工,后以借款为名收受贿赂20万元。此外,张某还借节假日之机,收受多人的节日礼金共计16万元。(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陶茂林)

(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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