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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张武明

2017年09月29日09:55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让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远离“四风”问题,9月27日,省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分别是:

上饶市万年师范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周丹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7月15日至19日,周丹等人借外出贵阳参会之机,擅自绕道到云南丽江、西藏拉萨等地游玩,违规公款报销旅游期间机票、食宿、景点门票等费用。2017年7月,周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南昌市新建区新都宾馆总经理赵安书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2017年1月、2月,新都宾馆先后两次购买高档白酒,赵安书擅自取走其中部分白酒,给其亲戚进行营利活动、以出售名义给其他单位、用于送礼和备用。2017年9月,赵安书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免去总经理职务并调离。新建区委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胡六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刘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

瑞金市环卫局局长王小云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7年2月25日和3月11日,王小云和瑞金市环卫局党支部书记刘立强,副局长谢建华、赖伟军、刘北林,督查科副科长刘远红等人,先后两次集体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2017年6月,王小云、刘立强、谢建华、赖伟军、刘北林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远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佐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以考核奖励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彭佐旭个人也违规领取了津补贴。对此,彭佐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彭佐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东津派出所副所长黄双见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9日至5月5日,黄双见(非党员)在单位“车改”后且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多次违规驾驶单位警车往返县城家中。2017年7月,黄双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宜丰县黄岗镇中心小学校长谢华平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3月8日,谢华平操办乔迁宴,邀请黄岗镇中心小学及教学点教师参加,违规收受上述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7年3月,谢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责令退还。

省港航管理局鄱阳县地方海事处湿地公园海事执法点负责人王华军违规安排使用公务船问题。2017年5月19日,王华军违规安排海巡船接送10名社会人员到鄱阳湖上游玩。2017年7月,王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聚焦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责任、强化督查、强化查处,扭住不放、持续发力、铁面执纪,以“一刻都不能松、半步都不能退”的毅力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责编:常雪梅、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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