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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处置好每一条问题线索

记者 戴南

2017年09月15日08: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处置好每一条问题线索

“教育部机关纪委上半年对排查梳理的59件问题线索全部提出处置意见,已了结34件;财政部机关纪委组织力量对上半年收到的13件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已对7件形成结论并做出处理,6件正在研究处理中……”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了解到的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对十八大以来各部门机关纪委正在办理或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并于今年5月向各部门交办了517件问题线索。线索交办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织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全国人大机关纪委对信访举报件应收尽收,统一登记造册,及时入库管理,准确分类处理。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动态更新,每月核对汇总。国家安全部机关纪委建立对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交办和督办工作机制,对职责范围内问题线索做到应收尽收归口管理。国资委机关纪委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所有信访件进行系统整理,形成处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电子台账,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工商总局机关纪委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提出处置意见,逐级审核,及时处置,做到问题线索“零暂存”。

在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的基础上,各部门从梳理复核,提高交办督办处置效率入手,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教育部机关纪委对纪工委督办的6个案件均按要求及时研究处置,并向纪工委报告。红十字总会机关纪委对10件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时限要求完成了结,并报送处置情况报告。林业局机关纪委对十八大以来尚未处置办结的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已全部提出处置意见并予以了结。

在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各部门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高检院机关纪委建立“四种形态”动态台账,定期对使用“四种形态”情况进行统计,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十八大以来共给予53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其中轻处分43人,占81%。审计署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对基层党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在协同配合,提升运用“四种形态”效果中的职责、任务和问责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税务总局机关纪委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区别不同情形对26名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9人次,占处理人员总数的73%。安监总局机关纪委今年以来处理16人,其中运用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处理10人,占62.5%,给予党纪轻处分4人,占25%。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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