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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台县:“三类分级办理”压实乡镇纪委责任

2017年08月28日10:05    来源:四川日报

原标题:“三类分级办理”压实乡镇纪委责任

8月22日下午,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北坝镇镇政府大院里,墙上一张有点模糊的处分意见,仍挡不住村民围观议论的热情。

前段时间,因违规收取低保户经费用于组上集体开支,北坝镇东河路社区5组前组长王道友和低保经办人张琳都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件事的调查处理主要由乡镇纪委完成,一改乡镇纪委往日的“温柔”风格。

在很长一段时间,乡镇纪委没有什么存在感:群众举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往往绕过所在的乡镇纪委,直接向上级纪委提交线索。

如何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三台县近日启动了信访工作“三类分级办理”试点。

优化信访办理流程

据统计,在过去的两年半里,三台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1199件。考虑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人员不足10人,三台县纪委不得不采取“全员办案”方式,将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工作人员也派出去调查处理信访件。

仔细分析信访件后,不难发现症结所在——80%以上的信访举报来自于乡镇,其中大部分是跳过了乡镇纪委的越级举报,数量约1000件,其中近300件为重复举报。

引发重复访、越级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纪委履职不力,导致部分群众对基层纪委存在着“难找”“难靠”“难信”等看法。

2017年初,三台县纪委将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初信初访、复信复访和再信再访”的三级分类办理制度。简单的理解,就是将基层纪委最常见的信访举报件——反映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党员干部的,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尚未经过全面调查处理的“初信”,由问题属地单位纪检组织办理。在三台县,主要就是乡镇纪委,由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情况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如果信访人对“初信”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则进入“复信复访”阶段。转由三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对“初信初访”阶段乡镇纪委查办履职过程进行核实。如果调查发现“初访”过程中有违纪违规问题,将追究乡镇纪委的责任。

如果信访人仍不满意,将进入“再信再访”阶段。由三台县纪委常委牵头调查处理,同时也对前两次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核查。

负责三次调查核实过程的,均为不同工作人员,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关系户”的人情操作。同时,“复访”和“再访”阶段,都有对前面调查工作的核实,也对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形成了监督压力,督促其认真履职。“这等于给纪检干部戴上了‘紧箍’。”三台县纪委书记李建国说。

基于此,三台县纪委也对重复信访举报做了限定——经过三级分类办理后,信访人再就相同问题重访、缠访、越级访,又不能提供新证据的,三台县纪委将不再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经过几个月的试点,三台县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量明显提升,许多小事都化解在“初访”过程中。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三台县每月上级交办信访件数占当月信访总数比例不断降低,从75% 一路降到62.3%。

工作指南提升纪委工作效率

在乡镇纪委工作的人员也有苦衷。由于人员有限,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纪委书记不仅负责纪检工作,还要负责党建、综治政法等工作。据统计,全县63个乡镇纪委书记普遍分管三项以上工作。

另一方面,纪检工作专业性比较强,从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一直到调查结束、形成报告,环节较多。但乡镇干部流动性较大,数据显示,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任职年限在两年以下的所占比例均超过50%,而实际工作表明,乡镇纪检干部需要约两年时间才能真正熟悉乡镇纪检工作。

为了应对新任乡镇纪委干部办案经验缺乏,能力欠缺,导致信访办理、执纪审查质量不高的状况,三台县为此制定了一整套基层纪委的工作指南,把信访工作梳理成“受理登记”“呈批分流”“办理反馈”等七个标准化步骤,加快基层纪检干部的“上手”速度。尤其是在实际操作领域,强调了几个易出错环节。例如,在承诺办理环节,指出一定要当面告知信访人其权利义务;在调查结束后,要向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等情况。

一方面通过“三级分类办理”的实施,给干部明确责权利;一方面推行“七步工作法”,为信访举报工作提供指南。“通过这些工作,就是要强化基层纪检组织,最终让群众‘有话对我们说’‘有事找我们办’‘有意见跟我们提’,让基层纪委在基层发挥其应有功效。”李建国说。(记者 邹俊川 祖明远)

(责编:王瑶、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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