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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构建精准监督长效机制

2017年08月25日09: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江苏:构建精准监督长效机制

“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深入推进扶贫工作责任制,用机制创新推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标本兼治。”日前,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表示。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江苏省纪委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出台多项措施,着眼长效,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

创建机制压担,让推脱责任的推不掉

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苏北5市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共有低收入人口107万、经济薄弱村343个,是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破解难题,就要补齐“短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江苏省纪委通过机制创新传导压力、激发活力、凝聚合力。

省纪委领导各负其责,对省重点帮扶地区实行一对一定点监督,定期到对口地区调研走访,对履责不力的地方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从苏北5市的脱贫攻坚工作着手,聚焦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省农委推进产业脱贫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点两方面重点内容,江苏省纪委构建起“5+2”工作机制,持续不断把监督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引向深入。

随着监督推进机制的全面展开,江苏省各地纪委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有令不行、有责不履的主责部门和审核不严、放松监管的监管部门,严格实行“双问责”。比如,宿迁市出台《实施“两个责任”五方联谈暂行办法》,严肃问责履责不力的行为。

“阳光扶贫”监督,让弄虚作假的装不了

5月,江苏省淮安市“阳光扶贫”数据比对中心内,一条红色预警信息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名为戚兴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竟然是淮阴区徐溜镇韩庄村的党总支副书记。数据比对中心立即将这一情况报给了市纪委。经过实地核查,市纪委查处了戚兴国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奖补资金一案。

“大数据比对,最大的好处是能够精准发现问题。”淮安市纪委常委陈孝红介绍说。在今年5月对全市47.94万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开展的数据比对中,共筛查出5.2万条存疑线索。经过核查,近一半的存疑线索被核实,最终核减了7500户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增补符合条件的8221人,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373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处理1177人,提醒谈话1470人。

今年初,江苏省纪委在淮安市试点建立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该系统与公安、民政、住建、地税等11个部门实现数据对接,构建起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力量4个数据库,既保证了信息的权威、准确,也避免了重复采集信息的人力资源浪费。

“系统的建立,实现了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形成了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责任链条和防范机制,让任何想要弄虚作假的人无计可施。”淮安市纪委常委江迈说。在淮安市试点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前“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在苏北5市上线运行,年底前在全省普遍推开。

专责督办执纪,让履责不力的逃不掉

今年6月,一份由省纪委发出的监督意见书送到了滨海县委副书记张孝荣手中。“县委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不力,督促和检查抓得不严不实。”监督意见书毫不留情直指问题,让分管扶贫工作的张孝荣备感压力。

监督意见书只是开始。在随后的一个月里,省纪委领导先后3次到滨海县就专责监督问题展开调研;盐城市委书记对落实专责监督意见提出明确要求;盐城市纪委书记先后5次深入基层检查落实情况;滨海县委成立工作小组,实行每周会办、每天汇报,倒逼责任落实。

层层传导压力的背后,是以问题为导向的严查细究。监督意见书中明确要求,专责监督对象要开展自查自纠,列明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一旦出现整改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力的,省纪委将实行“双问责”。滨海县从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入手,找准问题,深入剖析,仅今年1至7月,就查处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1起,形成有效震慑。

在省纪委专责监督的同时,江苏省各级纪委对发现的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直查快办。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委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73个,查处11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5起。(记者 曹溢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段相宇)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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