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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压责”还需各负其责

2017年08月03日15:5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层层压责”还需各负其责

  现实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某地方上级部署工作任务,总是习惯与下级签订责任状,一级级签下去,直到最基层。他们认为下级就理应对上级负责,更有甚者干脆将难事往下级一推,美其名曰“责任下沉”。

  不可否认,这种把责任下沉到基层的初衷是为了落实。责任状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手段,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压力传导,相当于下级给上级立了“军令状”,上级给下级戴上了“紧箍”。然而,一旦把“责任下沉”搞成形式,凡需要担责的事都下沉到基层,恐怕就有逃避责任、缺乏担当之嫌。

  部门有不同,领导干部职级有高低,但都肩负着各自的使命与责任。各有各的担当,责任绝不能推诿、转嫁。中央早就提出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近些年,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力度不减,有些领导干部便动起歪脑筋,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包括自身在内的责任层层分解下去,似乎会开了、精神传达了、要求提出了、责任下沉到基层了,再出现问题就与自己无关了,遇到问题只管拿起板子对下级追责。

  表面看来,一些所谓的“层层压责”,是在抓落实、尽职责。实际上,如果上级一味地让下级承担,那便是不负责。在少数地方,由于上级把一些根本不应该基层办的、基层也根本办不了的工作压给基层,或者把本就应该上级抓在手上督导落实的事情也分派给下级去做,于是,有的基层为了完成任务就弄虚作假,报假情况、传假信息、出假成果。但造假终归要败露,如果依照那些责任状追责,责任就全部落在基层头上了。媒体披露过的扶贫验收、社会维稳等问题,例证不在少数。

  “责任下沉”成为上级逃脱责任的挡箭牌,说到底,还是有些领导干部缺乏担当。“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担其责。绝不能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更不能当“甩手掌柜”,遇有责任先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胸襟。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关涉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不得表面文章,来不得半点官僚主义。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反躬自省,真正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同时,拿掉逃避责任的挡箭牌,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奖惩机制,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抓落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姬建民)

(责编:曹淼、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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