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01日09:15 来源:检察日报
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因病去世已两年零九个月,但7月25日,对他的一审宣判才作出裁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万余元、港币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缴国库。
2014年,中纪委网站发布了任润厚被调查的消息。消息发布一个月后,57岁的任润厚因病死亡。时隔两年零九个月,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提请法庭对任润厚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确实有点出乎人们的意料。这场“缺席”的宣判,向社会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贪官一死百了已成昨日传说,中央反腐决心从未有过动摇。
出于对逝者的尊重,在国人的潜意识里,一直存有死者为大的观念。从以往的情况看,即便是反腐领域也深受这种习俗影响。贪官一旦死亡,追查也就随之中断,无论贪多贪少、罪重罪轻,基本上都是能放一马放一马。对死亡的贪官法外开恩,看似充满了人情味,却在客观上埋下了人死账烂的隐患。
不必讳言,现实中的确有一些贪官抱有人死账烂的幻想。在位时,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捞取不义之财,做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美梦。东窗事发后,为了逃避追责保全赃款,有的索性来个慷慨赴死。以为这么做,就能够博取组织同情,就可以一死百了。“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正是这类贪官们怀揣的小九九。
贪官死亡,他们的腐败账该不该一起烂掉?站在群众的立场来讲,这个账当然不该烂。如果死亡成了贪官的护身符,成了反腐的分水岭,势必会削弱群众的获得感。无论涉贪官员健在也好、死亡也罢,只要违法乱纪都应彻底清算。始终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才能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何况,2012年刑诉法修正时首次增加了“特别程序”。其中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织密追逃追赃法网,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俗话说得好,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都不会缺席。任润厚在去世近三年后仍被追缴违法所得,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此案也给其他领导干部提了个醒,在从严治党的当下,千万别误判了反腐的形势,低估了肃贪的决心。否则,还不知道收敛收手,继续做人死账烂的白日梦,必将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武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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