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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剑刚立案侦查

2017年07月21日16:17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天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剑刚立案侦查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经天津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依法对天津市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刘剑刚(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徐日丹)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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