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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驻统战部纪检组完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

2017年06月28日16: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驻统战部纪检组完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 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近日,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在2015年出台的《关于归口监督单位向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征求司局级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书面意见的暂行办法》基础上,总结两年多来的实践成果,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的通知》,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范围、程序、需要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等加以改进完善。

驻部纪检组把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的重要内容,严肃认真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90人次,其中否定性意见13人,对3名干部提出暂缓提拔的意见,对1名干部提出暂缓转正的意见,对1名干部提出取消其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的意见。

驻部纪检组加强对十九大党代表、中直机关党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把关,坚决防止“带病上岗”。某单位在向驻部纪检组征求对某正局级干部任地方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党风廉政意见时拖拉滞后,当纪检组提出取消其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时,其已经当选,纪检组坚持让该单位做工作,促使其主动辞去了人大代表职务。

同时,驻部纪检组还加强对干部提拔使用的把关。对拟提拔为司局级干部的人选和拟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司局级干部人选,要求各单位向纪检组书面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在审查把关中,纪检组既注重看干部是否存在廉洁问题,更注重从政治上看待干部,着重考虑其政治表现。某单位2名副局级干部在2014年7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诫勉谈话,2015年5月向纪检组征求意见时虽已过影响期,但纪检组考虑其错误性质,还是提出了暂缓提拔的意见,并建议该单位根据他们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及各方面表现情况,再研究能否提拔使用。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通知》力求更加贴近统战工作实际,坚持“凡提必核”,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情况由5种明确为8种,即:提任司局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或相当职级的);司局级非领导职务任司局级领导职务的;司局级干部交流到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办公厅(室)、财务审计等重要部门任职的,等等。进一步完善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具体程序、工作时限等,对各单位所需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清单式细化,以提高履行审查职责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到更加简明、规范、易操作。(记者 戴南)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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