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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桃川镇白杨塬村六组违规给60户群众平均分配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6.28万元——

扶贫哪能“撒芝麻盐”

2017年06月23日15: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扶贫款不是红包,决不能见者有份!”陕西省太白县桃川镇纪委书记胡东亮谈到该镇白杨塬村2名村组干部违纪问题时严肃地说。

2016年2月17日,桃川镇纪委收到太白县纪委下转的一封举报信,将白杨塬村党支部书记陈吉焕、六组组长赵雄的违纪行为暴露在阳光下。

经查,白杨塬村六组违规给六组60户群众平均分配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6.28万元。陈吉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雄经研究虽不予处分,但对其进行警示训诫(责令纠错)。

不顾规定违规分配

2014年,太白县扶贫办向桃川镇白杨塬、杨下、枣园等村下拨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40余万元,其中白杨塬村分到补助资金24万元,该村召开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这笔款项按各组贫困人口数量分配到组,再由各组根据本组贫困户实际情况分配到户。

六组组长赵雄就此掌握了6.28万元扶贫资金的发放大权。究竟应该怎么分才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呢?赵雄思前想后,决定召集六组60户群众集体讨论决定。

2014年11月22日,村民小组会议在赵雄家里召开,六组各家都派来了家里说了算的人,对于这笔资金的最终归属,大家争执不下,最终由集体决定按户数平均分配。

“你们开会时,就没有觉得这样做违反扶贫政策规定吗?”调查人员到六组了解情况时问群众。群众的回答引人深思:“这是大家开会商量决定的,再说组长也没反对,他自己都拿了1000元呢,要是违反规定他能干吗?”

调查人员感叹,组长是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但个别组长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人情面前没有原则,面对集体错误不敢纠正,缺乏担当,损害了贫困户利益。

发现问题拒不纠正

2015年12月,陈吉焕就任白杨塬村党支部书记,刚一上任,就听到了村里群众的议论声:“你看看人家六组赵雄多会来事儿,一碗水端平,家家户户都分到了钱。”

陈吉焕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样是违反规定的,自己到底要不要管一管呢?正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村里有人对他说:“你真是个榆木疙瘩脑袋,这是上一任村支书在任时出的事情,人家六组也是集体决定的,你这不是多管闲事吗?”

陈吉焕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置六组违规问题于不顾,2016年3月眼看着六组把扶贫资金按户送到了60户群众手中,始终不发一言,默许了这一错误结果。后来,六组贫困户来向陈吉焕反映情况,他打着哈哈把群众哄回家就甩手不管了。

面对审查后悔不迭

陈吉焕是一个有20年党龄的老党员,担任村干部19年,赵雄虽然是群众,也已经担任六组组长9年。他们多年的兢兢业业在白杨塬村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但为了维护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他们拿着扶贫资金当老好人,认为既然集体研究了自己就不用负责任,撒了一把“芝麻盐”。贫困户虽然是少数,但不能为了让多数群众支持自己,就不把贫困户的困难放在心上,不把党纪政纪当回事儿。

2016年2月,桃川镇纪委收到太白县纪委下转的信访件后,及时上报镇党委。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确认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随后执纪人员分别找陈吉焕、赵雄谈话。

起初他们两人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规违纪,一副委屈至极的样子。

“这是组里群众开会决定的,大家都同意了,我也是尊重群众意见,咋能算违规呢?”赵雄振振有词。

“我上任时,钱都拨到各组账上了,又不是我的问题。再说,群众也不能得罪啊!如果把他们得罪了,以后村里的工作还咋开展?”陈吉焕说。

执纪人员对照扶贫政策,一条条掰开了揉碎了给他们讲清楚,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党纪。

“由于村里工作难度大,自己平日又疏于学习,不能准确掌握党纪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加之工作能力一直原地踏步,最终才会踩了党纪红线。”收到处分决定书时陈吉焕后悔不迭。

“虽然组织只是对我警示训诫,但我给六组抹了黑,让组员在村里落下了占贫困户便宜的坏名声,当初我真的不该违规分配这笔钱。”赵雄也是悔不当初。(黄阳)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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