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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3】

2017年06月14日15:14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核心是教育培养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当“两面人”,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和人身依附,以及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问题坚决查处,对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不力、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等问题严肃处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跟进、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抓日常、抓平常,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做到有病早治、防微杜渐。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激励制度,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党的思想原则、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工作原则处理党内关系、解决党内矛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严格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经常了解下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制度健全,把管党治党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到地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坚持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工作中;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帮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该严的一定要严,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分管领域单位部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推动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促使全体党员在严格监督下积极工作、文明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各级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健全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使问责和曝光成为常态。

(三)始终保持常抓韧劲,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公开通报曝光机制,既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视巡察、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重点,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行之有效的继续坚持,脱离实际的加以修订。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的整肃力度,着力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严肃处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

弘扬新风正气。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全局,加强反腐败形势任务、党规党纪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抓党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倡导社会新风。结合区情打造一批廉洁文化优秀作品,讲好正风反腐故事,宣传勤廉为民典型,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崇廉尚俭的社会风气。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政治定力,高举反腐利剑,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案件不设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既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党员干部,也依法惩治“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坚持追防并举、以防为主,完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既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及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又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汇总、梳理排查、跟踪督办、限期办结,重要问题线索挂牌交办督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加强问题线索、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和涉案款物管理,严格执行初核、立案、处理意见请示报批制度,加强对移交司法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推进纪检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力量,组建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持续深化“三转”,重点研究解决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转变作风问题。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实行区、市纪委执纪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离,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加强巡视巡察监督。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查找政治偏差,净化政治生态,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机制,创新巡视方式方法,拓展巡视监督内容,拓宽发现问题途径,高质量完成新一届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健全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加强巡察机构建设,规范和推进基层巡察工作,形成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格局。

强化派驻监督。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地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全覆盖,探索县(区)纪委派驻监督有效途径,研究解决基层派驻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不断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强化制度支撑,注重组织保障,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搭建平台。完善基层纪检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推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纪检干部交流力度,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进来,把优秀干部输送出去委以重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对全区纪检干部普遍轮训,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纪检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管理规范化、科技化水平。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全面加强纪检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纪检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对纪检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又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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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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