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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话监督,讽刺了谁

徐新明

2017年05月07日10:18    来源:解放日报

原标题:落马贪官话监督,讽刺了谁

  媒体统计发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 《忏悔与剖析》3年来,披露了22名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其中5人在忏悔录中提及自己腐败的原因之一是“监督缺失”。

  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彭振华,多次提及自己“没有得到经常监督和有效的监督”。天津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忠也说,自己“没能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身陷囹圄之后,再来感叹“监督缺失”,这话多少让人哭笑不得。党纪国法条条分明,党内外监督的制度也不可谓不全,与其托辞“监督不足”,似乎更应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这样的反思也有,比如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就回忆,这些年中央加大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自己却认为那是对着“基层党员干部”的,“在市里工作,自己说了算,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而彭振华在新疆和田地区工作的6年4个月里,除了和田地委中心组学习,竟从未参加过任何党支部活动,每年年底集中统一的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也往往是应付。

  但另一方面,“监督缺失”也不是假话。不少地方,监督确有漏洞。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就说,“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当然不是无人监督,党组织在管,纪委监察在管,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也在管,问题是管得不力。广西玉林市委原书记李乘龙在忏悔中说,自己“本来也不那么坏”,但任市委书记五年,没有一个人找他谈过话。“如果在我开始犯错误的时候,有人提醒一下,我也许不会走上死路”。

  应该指出的是,有相当一段时间,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以致监督严重缺位。正如一名贪污受贿而被判刑的前县委书记所说,从名义上讲,对县委书记有八种监督,但实际上到了我这儿就只有一种监督,就是自我监督,而自我监督往往是最靠不住的。监督缺位的核心是“权力太大”。“一把手”甚至进入了无监督的真空地带,成为“一霸手”。

  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有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绝对的权力之下,什么监督机构都只能形同虚设。这也正是当前中央重点强化党内监督的原因所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为加强党内监督,我们党设立了巡视制度,并不断丰富完善;去年10月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强大制度保障。新版的《条例》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重点是“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新《条例》击中权力监督的软肋,这就要切切实实实行党内民主。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探索决策、执行、监督三方权力相互制衡的制度。同时,也要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力量协同发展,尤其是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有资料显示,我国检察机关每年查办的贪污贿赂等案件中有70%到80%是依靠群众举报的。建立举报制度,很有必要。而舆论监督也是极具震慑力的监督武器。贪官最怕曝光,一旦曝光,他们就会身败名裂。我们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党内党外、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止小过变大恶。

(责编:景玥、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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