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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04月27日15:06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2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自治区党委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

  自治区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收到成效。

  (一)党委重视,组织有力。中央巡视意见反馈后,自治区党委立即着手研究,开列整改工作清单,规划全区整改工作。2月18日,彭清华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近期需要着力推进的14项重点工作,讨论巡视整改方案草案。2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中央巡视反馈的10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33大项140个小项整改任务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成果要求,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其他省级干部牵头、16家区直单位具体承担。同时,研究制定了选人用人工作、巡视工作两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并按照中央巡视办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构建起全区整改工作“1+3”总体框架。23日,召开全区整改动员部署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竿子插到底”,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突出强调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领导带头,压实责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坚持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广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同志担任组长,自治区主席陈武同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侯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担任成员,负责研究全区整改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彭清华同志首先作出示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31次就推进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自治区纪委机关、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巡视办等抽调得力干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3月19日,自治区党委班子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自治区党委还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直接涉及到的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等28家区直单位班子,以及南宁、柳州等9个设区市党委班子,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

  (三)突出重点,即知即改。紧扣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分门别类逐一梳理、逐一跟进,严格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处置。对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集中处理,对有关高校违反政治纪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28人、出版存在严重政治问题书籍的相关责任人员19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成有关高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马山县虚假认定扶贫对象涉及的5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对三年半不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并调离岗位。

  (四)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从13家区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9个设区市、30家区直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3月15日,自治区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听取16家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结合整改专项督查,盘点整改任务进度,分析整改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深化整改提出要求。通过召开阶段性的整改推进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解决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进。3月26日,彭清华同志深入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市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听取有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汇报,督促以抓好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落实。自治区纪委、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结合整改推进,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执行干部选拔“凡提必核”规定、落实组织生活有关规定、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邪教渗透等,部署开展了一批专项督查、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有力推动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建章立制,深整实改。坚持把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自治区党委先后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等党内法规制度,促进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提升。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等研究制定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实施意见、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直机关党支部和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扎紧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为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制定实施了自治区环保工作职责规定、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快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教育考试和评审劳务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整改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方案落实,确保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自治区党委坚决落实政治巡视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认真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上轮巡视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压力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机制。自治区党委常委带头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列入工作要点,每年定期向全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接受全会监督和评议。严格执行各设区市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并将述职评议范围扩大到自治区各直属党(工)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定期听取述职,逐一点评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明确意见,督促履职尽责。各设区市、县(市、区)和自治区各直属党(工)委也都逐级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设区市、区直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是坚持约谈制度。3月20日,彭清华同志与出席全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全体省级干部、各设区市党委书记、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性、重要性,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严格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针对高校的突出问题,3月22日,彭清华同志集体约谈46所区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突出强调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政治责任。这是近年来,继集体约谈设区市、县(市、区)和区直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县换届新任职领导干部,以及上轮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突出的国土、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等之后,彭清华同志代表自治区党委分领域、分层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集中约谈。3月2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同志也对区直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举措,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围绕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3件、处理4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将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制定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实施情况,列入2017年度自治区决策督查计划,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重点党内法规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巡视工作组织领导。结合中央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和研究巡视工作重大问题机制的暂行规定,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决定巡视问题处置。制定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科学规划巡视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一轮巡视全覆盖。成立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党委,加强巡视办、巡视组党支部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理顺巡视办、巡视组管理体制,协调将巡视干部统一归口管理,强化巡视机构人员补充、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加强巡视干部业务培训,促进干部有序流动。研究制定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探索抽调后备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实行巡视与巡察、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壮大巡视队伍,加强党内监督。

  五是加大纪检监察改革力度。研究制定全区纪检机构持续深化“三转”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落实“三转”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着手梳理“三转”不坚决、“明转暗不转”、履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准备启动责任追究。部署开展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派驻机构基础设施、职责权限、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定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试行办法,探索建立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协作机制,为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提供制度保证。加快推进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六是加强区直机关纪委建设。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向32家未成立机关纪委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集体约谈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机关纪委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将区直机关纪委配备专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目前,区直应当设立机关纪委的120个机关党委,已全部设立机关纪委,实现了全覆盖。

  2.关于“一些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多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3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接受信访举报1.1313万件,问题线索处置6704件,立案46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3人。其中,自治区纪委立案15件,严肃查处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国林,原副董事长邵广毅和百色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廷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各地各部门也严查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案件。其中,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机构立案113件,同比增长105.5%。自治区林业厅今年以来约谈干部421人,诫勉谈话83人。自治区国资委部署开展对所管理的26家国企开展巡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深入排查本系统廉政风险。自治区司法厅集体约谈20家监狱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对3年没有办案的监狱纪委书记进行批评谈话。

  二是加大执纪审查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印发设区市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对各地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情况进行回顾梳理,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而又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警示教育。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我区国土、交通、林业、监狱、国企等行业系统违纪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组建宣讲团深入这些系统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宣讲,督促有关主管部门深刻反省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利用被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专项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认真梳理近期查处的行业性、系统性违纪违法问题,对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原副书记张冬梅、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原书记莫小林、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兴安县区域性腐败等案件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责成中央巡视组点名指出的来宾市金秀县等进行对照检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自治区国资委与各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单列任职,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区直某单位对近年来重大经营决策、投融资活动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对任用有经济犯罪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清退。来宾市委、金秀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向市委递交廉洁承诺书。

  五是深入开展民生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7月,部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半年多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4688件,开展线索排查4647件,立案21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累计收到主动退缴的违纪款846.32万元,退还群众461.802万元;全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案例1766件,其中自治区纪委通报19件。筹备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加强市县党委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查处基层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

  六是探索建立基层廉洁工作站。坚持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在南宁、梧州等地试点建立基层廉洁工作站,探索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向基层延伸。目前,南宁市建成基层廉洁工作站246个,接受群众来电375次,来访277人次,开展走访500多人次,发现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梧州市建立由城区纪委、街道纪工委、社区廉洁工作站组成的三级廉政监督网络,建立62个社区廉洁工作站,辐射城区3万多名党员,实现对所有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全覆盖。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对2014年以来涉及“带病提拔”“带病重用”的区管干部选任过程进行自查,组织开展全区2015年度“带病提拔”处科级干部选任过程集中倒查,发现4名倒查对象存在任用过程把关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究了8名责任人员、1家单位党组的责任。部署开展对2016年度“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进行集中倒查,重点抓好处级“带病提拔”干部的复查,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进行处理和问责。

  二是健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制度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研究制定我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强化任前把关,考准考实干部,坚决把有“硬伤”的人挡在门外。自治区纪委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补充完善干部监督档案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治理,扎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篱笆。

  三是严肃纠正和查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违规提拔干部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对提任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区管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责成百色市委对涉及德保县委原书记谢德强买官卖官问题的买官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督促自治区法制办抓好原主任林日华案件涉及的买官等问题整改,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吸取教训。

  四是严查干部选拔“亲属圈、地域圈”问题。全面梳理2016年12月以来涉及“亲属圈、地域圈”“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等问题线索,对举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或函询,对经查属实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被中央巡视组点名的有关系统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问题。区直某系统部署开展选人用人歪风邪气苗头问题自查自纠,出台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本机关及下属单位进人标准、用人程序,对本系统内部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调整本机关及下级机关领导的配偶子女岗位,对子女在下级机关工作的本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区直某单位对下属8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9名任职时间较长的下属单位领导进行异地交流,排查本系统干部亲属情况,制定干部调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调入程序。

  4.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锤炼。以余远辉案件为反面教材,将其忏悔录作为自治区党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剖析典型案例,深刻认识理想信念丧失的严重危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月20日,自治区党委举办省级领导干部和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示范带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列入全区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督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政治巡视巡察,部署开展对党章党纪党规特别是《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和严肃查处政治立场丧失、组织观念淡薄、腐化堕落等问题,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严肃处理参与邪教活动的高校党员干部。督促高校工委和各有关高校党委切实履行责任,对中央巡视和自治区巡视发现的高校党员干部加入境外邪教组织,并成为其在广西高校“代理人”的问题,抓紧进行甄别核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和处理工作。对骨干人员,给予开除党籍、行政降级、调离教师岗位等处理;对其他一般参与人员,加强教育谈话,促其不再参与类似活动。组织开展全区高校防范和抵御邪教渗透工作专项检查,督促高校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开通反邪教宣传教育资源库,在校园网开设反邪教专栏,滚动宣传反邪教知识,增强师生防范意识。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重点做好“四查四看”,着力解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巡视整改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不严格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立查立改,严格执纪,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是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问题。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清退或补收2013年以来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和违规发放的评审费,制定实施关于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的通知、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试行办法、教育考试劳务费管理试行办法等,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责成某区管企业认真纠正违规挪用财政资金作为虚增利润发放绩效工资问题,制定清退计划,领导带头,应退尽退。目前,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开展区管企业财务弄虚作假、私分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三是严肃处理相关问题责任人员。对某区直单位“木雕屏风项目”多次发放评审费问题,督促清退违规发放的评审费,并对负有相关责任的5名厅处级干部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柳州市委严肃处理广西盐业公司等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公款宴请、酒后对女性猥亵施暴案件,给予当事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行政撤职等处分,并将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梧州市对蒙山县国税局主要领导酗酒斗殴、致人死亡事件进行查处,给予当事人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月27日,自治区纪委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全区通报。着眼于强化制度约束,自治区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玩风”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务接待不准上酒。自治区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是扎实推进减文控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积极协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等,加强审核把关,严控会议、活动、文件数量和规模。今年以来,印发的重要文件、举办的各类重大会议活动数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3月8日召开的全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会议,对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行专题培训,再次对减文控会提出明确要求。

  五是深入治理干部不担当、不干事问题。自治区纪委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6年以来累计处理65家单位、254名责任人员。其中,今年以来仅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0个问题线索,就调查处理188名责任人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意见、县以下机关晋升职级干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强化正向激励。

  六是加大清房整改工作力度。印发关于清房后续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督促区直有关单位、南宁市清房办抓紧完成清房整改收尾任务。加快建设危旧住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力度,印发关于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已查实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问题,责令退出多占住房,免去领导职务,并移送自治区纪委处理。

  (二)“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彻底整改违规调整贫困县党政正职问题。去年中组部指出这一问题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调整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回原岗位工作,并做好相关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了有关问题。巡视意见反馈后,我们进一步明确将“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作为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全区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对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开展调研回访,全面了解党政正职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年度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完善考核办法,用好考核结果,引导贫困县党政正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鼓励他们安心本职岗位,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市县政治生态。选优配强市县党政正职,加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开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检查。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正职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提醒教育。严格市县党政正职日常管理监督,开展《准则》和《条例》等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宣讲团对全区14个设区市学习贯彻《条例》进行宣讲,督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涉及市县党政正职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抓紧办理。持续加大通报力度,编印《严重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发放给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引为镜鉴。今年以来,累计公开发布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审查信息28条,点名道姓通报9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督促防城港市委和贵港市委利用被查处的防城区、桂平市党政正职违纪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吸取教训,严防“前腐后继”问题。

  三是推动群团组织深入贯彻党组工作条例。针对我区有的群团组织党组工作定位存在偏差等问题,2月27日,彭清华同志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自治区群团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群团改革,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我区贯彻党组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群团党组工作规则,组织开展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和“回头看”专项检查,指导各级群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认真落实党组在群团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

  四是切实纠正敷衍整改问题。自治区纪委派员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敷衍整改问题”进行督办,给予9名相关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并将处分决定通报全区,维护巡视权威。将各地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纳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检查,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督促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负起整改责任。在自治区巡视动员时,突出强调一手抓巡视发现新问题、一手抓上轮巡视问题整改,深入揭示被巡视党组织在政治担当、政治生态、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鲜明政治导向。

  2.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落实“三大定位”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2月23日至25日,彭清华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与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中心组联组学习会,3月20日至21日,主持召开全区省级领导干部和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三大定位”发展战略的引领性,将其作为谋划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遵循。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将落实“三大定位”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列入2017年度工作要点,强调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中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定由省级干部牵头,开展广西沿边开放政策落地情况等4项专题调研,系统梳理现有落实“三大定位”政策措施,着力从政策制度层面查漏补缺。3月16日,陈武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尽快研究出台落实“三大定位”的总体顶层设计政策文件,责成有关部门梳理尚未落实的中央优惠政策。全国“两会”期间,推出宣传专栏集中报道广西贯彻“三大定位”发展战略要求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区内主流媒体累计播报34篇(次),新华每日电讯3月2日、4日进行大篇幅宣传报道,并重点作了题为《勇担“三大定位”新使命,加快开放发展新跨越》的报道。

  成立由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扎实推进三年滚动、各年度突破项目计划,重点推进参股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建设,完成马中关丹产业园年产350万吨钢铁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广西上汽通用五菱15万辆整车制造基地成为我国在印尼投资额最大的制造业项目等。3月2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牵头召开征求意见专题会议,听取11家区直单位对贯彻落实“三大定位”和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意见建议,分析当前我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列入2017年自治区级督查计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积极推进丝路投资,构建海上东盟、陆路东盟、衔接“一带一路”、连接西南中南、对接粤港澳的“五大通道”。在国家财政部的支持下,积极推进北部湾港口深水航道、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开发开放平台建设,为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立由彭清华、陈武同志任组长,6名自治区省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分类梳理为7类37个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北海市合浦县采石场严重破坏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问责相关人员。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加大矿区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严格控制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各有关设区市制定水环境年度整治方案,实施污染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研究制定广西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系统。环保部专门发文对广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三是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认真分析2015年、2016年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推进整改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若干意见,从严格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加快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等8个方面,研究提出了29条工作措施。组织对全区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市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对项目申报、项目推进和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推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2015年全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0.71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为93%,未开工项目减少到1个。2016年全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开工建设1781个,开工率为96%,未开工项目减少到79个。

  四是坚决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自治区党委召开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巡视“回头看”反馈指出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依规依纪对马山县虚假认定扶贫对象涉及的5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对29个贫困县审计移送的89件案件线索全部进行了处置,其中,移送自治区纪委的53件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和立案审查,结案52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对马山县虚假认定扶贫对象和29个贫困县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深入推动解决项目投放不精准、资金管理失范、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检查识别工作督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脱困数据信息精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督促全面开展自查,防止扶贫脱困数据失真。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和组织修订了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制度规范,严防问题重复发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开展脱贫摘帽验收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精准退出。国家统计局核定广西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11万人,脱贫人数居全国前列。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对我区精准识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广西在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综合评价为好的省份受到表扬。4月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接续强力推进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部署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3月22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从推进伟大事业、建设伟大工程、进行伟大斗争的战略高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大力营造团结奋进的主动舆论强势,以坚定的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党政机关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范围。建立自治区党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常委会向全会报告的范围,作为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评议。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意识形态领域重大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揽子制度措施,召开自治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工作。自治区党校中青班带头开设《增强“四个意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等课程。

  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督促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作为设区市党委书记、自治区各直属党(工)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党委和自治区各直属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向自治区党委递交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承诺把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分管联系的8家宣传系统区直单位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处罚违规商业网站,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新闻出版行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是着力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部分高校思想阵地出现的突出问题,召开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举办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讨班,组织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研究加强相关工作,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区管高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加大考核指标权重,倒逼落实管理责任。部署开展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专项检查,督促各高校与所管理的二级学院签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书,制定实施高校教师意识形态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高校出版书籍专项检查和从业人员专项培训。

  五是严肃问责和处理相关人员。对有关高校“教师教唆学生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宣扬‘法轮功’等”违反政治纪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2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进行问责处理15人(含3名正副职校领导),另予约谈其他有关人员26人(含7名正副职校领导),责成存在突出问题的高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某大学出版社出版存在严重政治问题书籍负有责任的19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责成该高校党委集体约谈下属2家单位班子成员。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将中央巡视指出“交心谈心不够、民主生活会思想交锋少”等问题,列入自治区党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推动常委同志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规定。彭清华、陈武等同志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敞开思想、直奔问题,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开展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常委同志累计提出批评意见65条,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了高质量。抓紧修订完善《广西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细则》,对全区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规范。

  二是督促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制定下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督促有关省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提醒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目前,全区21911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部署开展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严明组织制度,严格党员管理。

  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部署,研究制定我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加大学习教育督导力度。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责成有关设区市党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采取措施,深入整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准则》学习列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作为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作出明确规定。

  5.关于“党建工作虚化空转”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分领域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举办自治区直属企业正职培训班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培训班,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区国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逐级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中央精神落实落地。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区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对国企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结合区管高校党委集中换届,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就选优配强高校班子、加强高校基层党建提出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对2016年全区“两新”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认真查找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对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两新”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推动规范化、示范化建设,提升“两新”党建水平。

  二是着力解决区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督促区直机关工委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区直单位机关党委协助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区直单位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实施办法、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区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整改制度,举办区直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开展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区直单位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台账,约谈未按期换届的区直单位机关党委负责人,推动区直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三是严肃纠正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免去履职不力、长期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的广西林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约谈新任党委书记,自治区国资委党委集体约谈企业领导班子,严肃指出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目前,林业集团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党委议事规则,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必经的前置程序。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委决定重大事项须经行政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实施的某区管高校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并责成认真整改。及时约谈自治区体育局、金融办、团区委党组书记,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着力巩固扩大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由于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多,问题复杂程度和整改时限要求各不相同,有的进展较快、成效明显,有的进展稍缓,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现成效。二是对有的反馈意见研究不够深入,整改措施较为原则和笼统,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三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片面认为有的问题在此前自治区党委巡视时已经指出并进行了整改,缺乏深化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一步,我们将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巡视办、中央第三巡视组的领导和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整改责任。自治区党委班子将遵循政治巡视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按照4月1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整改报告时提出的要求,继续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问题整改。进一步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及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

  二是持续推动整改落地。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规定了整改任务措施、完成时间节点,自治区党委将持续推动落实。对3月底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客观评估,强化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今年上半年、今年年底前完成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纳入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紧盯问题不放,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尤其是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问题,持续用力,深整实改。

  三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今年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将把中央巡视反馈10个方面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剖析内容,深入查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在近期制定实施一批整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组织开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近年来制定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更好发挥制度效力,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促进各项事业。坚持把推动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做好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强大动力,确保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在广西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全面实现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1—5898719;邮政信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广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0025;电子邮箱:qdwdcs@163.com。

(责编:黄瑾、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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