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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04月27日09:3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开展专项巡视。2月14日,中央巡视组向学院反馈了巡视情况,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反馈意见>的通知》。3月22日,中央巡视办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关于在巡视中对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报告>的通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2月23日,赵乐际同志主持召开中组部部务会,专题听取三所学院工作汇报,对学院巡视整改作出重要指示。3月10日,赵乐际同志专门对三所学院巡视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的有力指导下,院务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贯穿巡视整改始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院务委员会召开6次专题学习会议,重点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2月9日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对巡视整改的指示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对学院整改的要求。院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党中央对学院开展的巡视是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学院工作的有力促进;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与要求,体现中央权威,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对巡视反馈问题要全盘接受,举一反三、深刻反省,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用坚决落实整改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体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从班子做起,带头自觉整改。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巡视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主要责任在领导班子和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担负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2月21日、4月10日,院领导班子召开2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筑起“不贰过”的思想防线,打牢深入整改的思想基础。领导班子从自身改起,研究提出“三不两多”要求,不搞挂名科研、不拿院内科研经费、院内授课不取酬,多想多干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事,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三是广泛动员,形成整改合力。2月27日,学院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赵乐际同志的指示要求上来,深刻领会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机关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整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直面问题、自我剖析、举一反三、彻底整改。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与教职员工一起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探讨办法,形成全员覆盖、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一是成立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2月15日,院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成立了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周仲飞同志任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积极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沟通整改进展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与督查,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学院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层层传导压力。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巡视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举措和工作步骤,细化整改内容、措施和时限,将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9个问题,分解为108项具体问题,提出178项具体任务,并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进展报告制度和决策机制,各部门每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整改进度,分管院领导隔周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落实进度。领导小组定期向中组部和驻部纪检组汇报学院整改进展情况,已递交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台账》《整改工作制度制订情况》等7项报告。院务委员会根据整改进展和问题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解决整改中需要集中协调、决策的事项,共召开22次会议。

  (三)强化问题导向,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立行立改抓落实。从巡视组进驻学院开始,整改工作就随即开展。迅速开展有关制度废立工作,及时废止《文体中心健身卡对外发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重点整改学院党建工作薄弱环节,院务委员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以知错就改的鲜明态度,以立说立改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巡视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意志。二是加强督办抓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逐一听取各院领导对分管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汇报,逐条审议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对需要增补、合并或修改的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对尚未完成尤其是较长期的整改措施指明方向、限定时间,对重要问题的查处情况要求递交书面调研报告。在整改过程中,学院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常务副院长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机关纪委定期检查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三是聚焦难点抓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教学工作、后勤管理、党员管理、财务管理4个专题巡视整改会议,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教学工作方面,明确以下半年“全面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会议为契机,围绕“一流教学”目标,促进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与专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学院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后勤管理方面,针对后勤服务标准、餐饮服务、能源控制、成本节约、绩效考核等内容提出了节能减耗、降低成本的目标及具体整改措施。在党员管理方面,将2017年确定为学院“党支部建设年”,各支部以“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部门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方法,细化量化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切实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财务管理方面,将党费、行政经费、科研经费、培训经费等确定为重点监管领域,围绕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强化内控建设和后勤财务管理等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四是严肃问责抓落实。在巡视整改中,凡经查实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决不搞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切实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纪律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巡视“利剑”的震慑作用。学院先后召开两次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违规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相关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学院全体党员以案为戒,牢记教训,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是“带电的高压线”意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

  二、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推动下,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领导小组提出的178项整改任务中,两个月内应完成的139项已全部完成,其余有20项为今年年底前完成,有19项为长期坚持。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体现到办学活动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部和教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针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还需深化”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制度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每年独立设置班次更新率不低于20%、构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课程体系和精品课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6个如何”设立科研课题等18项措施。对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梳理了19项具体任务、46项具体举措或硬性指标,并列入整改责任清单或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制定《加强党性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中央调训主体班次及相关委托培训班次均开设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相关课程,比例不低于总课时的20%。实施党性教育课程集体备课、教学方案审核等制度,着力提升党性教育课程质量。将每周三定为教师集体备课日,目前已开展5次集体备课活动。三是着力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出台《进一步提高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培训需求调研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流教学”。深度开发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精品课程,着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思想论述”“《准则》《条例》学习辅导”“共产党人的责任与担当”等11门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精品课程。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研究,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分部,加大专兼职教师引进力度,2017年追加2个党的理论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名额。加快对党的建设新思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经验、改革发展稳定新课题的现场教学开发,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构建课程体系,已完成上海市十大改革领域相关经验的选点,并建立健全对江苏、浙江等地改革开放新实践新探索新经验的跟踪调研与课程转化机制。对学院所有现场教学点进行梳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现场教学课程。年内制订推进教学改革创新系列制度,加强教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浦东开发开放主题教室,大力推广运用访谈式教学和论坛式教学,努力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四是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年底前完成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发展意见》,系统谋划专职教师的引进与培养。增加专职教师实践经历,统筹安排全体教师的年度教学任务和训前调研、挂职锻炼、蹲点调研等活动,着力解决专职教师“先天不足”、经历“倒挂”问题,目前专职教师外出挂职锻炼已经开始实施。年内完成修订职称评审制度,加强政治考察,注重主业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学术成果与学院教学培训高度契合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解决“职称评定只看学术成果、不论研究方向和教学水平”的问题。提升教师政治理论素养,编制《党员学习教育手册》,在学院的干部教师培训中增加党的理论教育选题内容,3月份已对副处副高以上干部教师开展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年内计划分两批安排所有教师到中央党校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

  2.针对“领导班子发挥核心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坚决消除“说了等于做了”的“学院文化”。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落实中央和中组部的有关决策部署、学院会议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考核。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管理,着力解决学院发展缺乏统筹规划等问题。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订学院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目前,规划提纲已经形成,各部门正在研究编写专项规划。出台《“党支部建设年”工作指导意见》和《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发教职工创业改革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劳动纪律,从严管理干部教师队伍。修订《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监督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解决“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干部人事工作跑风漏气的问题。修订《院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规范决策机制,细化操作流程及决策讨论方式。加强院务公开,扩大院务委员会会议纪要发放范围,增强“三重一大”决策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让“小道消息”没有市场。制定并严格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选任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跑风漏气”。四是加强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解决有的班子成员心思放在讲课赚钱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子自身建设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请假报告制度,明确“三不两多”要求,公开院领导授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从制度上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管理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扫除趋利化、不担当等现象。年内完成学院“三定实施意见”的修订,对学院岗位进行梳理,明确内设机构下设处室职能要求,规范岗位职责,加强工作问责,杜绝“遇事绕着走、不担当”现象。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弘扬“讲奉献有作为”的工作作风,纠正“说起理想信念头头是道,遇到事情过于计较个人利益”的消极状态。加强两支队伍相互交流,促进相互沟通理解,缓解“行政人员和教师相互攀比职位待遇”问题。规范劳务费发放,停发不合理劳务费,本职工作不准拿额外报酬。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在巡视期间,院务委员会即知即改,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各内设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纪委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形成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判部署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院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院务委员会每学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院每年向上级领导机关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修订《加强公文管理的若干规定》,提高公文流转规范性时效性,避免重要文件被“束之高阁”。三是提高政治敏锐性,严防各种意识形态风险。加强教学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教室资源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承接院外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严格管控会务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对已经接洽的会务活动追加审核,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从制度上管牢教室资源的出租使用。建立外请教师审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外请教师政治舆情调研,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增设意识形态问题审查工作环节;全体教师签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诺书,明确“院外师资谁邀请谁负责、课件审核、课堂监管、问题纠正”等工作责任;在教学情况分析会和教学委员会会议上对教学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委托培训班次原则上不允许委托单位自行指定或邀请其他单位的师资来学院授课。加强国际课程意识形态管理。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国际课程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到“课前充分沟通,课件加强审核,课堂合理调控,课后跟踪评估”;健全国(境)外教师审查及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国际课程师资库,将包括巡视报告指出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倾向方面有问题的外籍教师从师资库中删除;已取消2017年春季学期可能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的5门国际课程,严控意识形态风险。教学管理环节不留死角,建立院领导听课制度,强化教学巡视,重点加强对新师资、新课程的督查;对课堂上出现违反政治纪律言论的专职教师,取消当年晋升职称及评优资格;加强外请教师课件和有关资料的意识形态审查;制定《课堂违反政治纪律现场处置方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班部人员必须当场制止,并迅速向组织报告。制定实施《涉外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接受境外资助的课题须由国家安全部门和外事部门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规范管理接受境外资助的课题,严格审批程序,院领导、涉外项目管理与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等不得做项目负责人,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现象,解决境外机构或组织资助国内课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对已承接的境外机构或组织资助课题,规范管理课题研究内容,严格审核研究成果。四是提高网络舆情监控和应对能力。健全学院外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修订《网站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网络宣传意识形态安全全程管控,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果宣传,加快学院中、英文网站更新。

  (二)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狠抓督促落实,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措施。对照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34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巡视整改,完善院务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随班工作、加强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等29条已落实;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质量、用制度管人管事等4条属于日常性工作,学院将长期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全员带班制”不符合学院新情况,已停止实施。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等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已落实并将长期坚持。出台《教职工外出授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教职工外出授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请假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院务委员会决定事项、巡视整改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督查,突出整改实效,使院务委员会决策、整改措施等及时落实到位。加强干部教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着力解决干部教师精神懈怠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意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机关党委定期对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考核测评,结果在全院公布。严格执行2016年12月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党支部电子台账,每年定期、不定期进行台账抽查,目前已经开展抽查工作;执行《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和活动质量的检查考核,开展网上“三会一课”点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指标。三是规范经费使用,杜绝党内生活“福利化”。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学院党内生活及各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强化监督。针对“领导班子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时租宾馆开会聚餐”的问题,2014年以来已无此类情况。

  2.针对“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严格执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导向,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从制度层面推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院务委员会每学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院务委员会已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月12日学院召开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结合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围绕加强支部建设、廉洁建设、党员管理等部署2017年度党建工作。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规定》,推进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党支部建设年”工作指导意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强化党员“四个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机关党委加强学习,及时领会和贯彻中央最新精神,2017年以来已组织6次集体学习。制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报上海市机关工委审核同意,将于5—6月完成换届工作。针对“党支部超期换届”的问题,学院已于2016年4月完成所有党支部换届工作;机关党委不定期举办支部委员党员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委的学习和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机关党委班子于3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党支部于3月9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反省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机关党委行政经费审批程序。针对“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委经费开支随意”的问题,强化程序管理,严格审批环节,压实各级领导和经费管理干部的责任。机关党委定期向院务委员会报告机关党委行政经费和党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度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三是纠正基层党组织生活娱乐化、福利化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和经费使用。专题研究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落实《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列出支部和党员管理考核清单。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严肃整改基层党组织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和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选人用人”满意度。严格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工作程序,避免一把手先发言定调。针对某干部档案有多个年龄的问题,经查实,当时已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按规定认定了该干部的一个年龄为最后组织认定年龄,该干部现已调离至其他单位。严格执行任职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针对“2013年以来6名局处级干部未按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的问题,学院从2015年1月起已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进一步细化试用期公示、考核的程序。二是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兼职问题,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针对未按要求清理现职领导干部兼职,有的班子成员在多个社团兼职的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学院在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的审批范围、程序和方式。班子成员已按要求办理了退出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社团兼职重新申请并按程序审批。对全院在编教职工社团、企业兼职行为进行了摸底清理,目前未发现有兼职取酬情况。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兼任民办学院院长”的问题,当事人已向该民办学院提出辞职并正在办理退出手续,将于6月完成整改。针对“有的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已查实情况,当事人已在巡视整改之前辞去兼职,并退回违规报酬。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填报不实的问题,已于2016年3月对相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加强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抽查核实工作,认真部署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抓好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关于“2013年以来,2名副处级干部擅自出国滞留不归”的问题,2名当事人现已离职。修订《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干部教师因私出境审批与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和干部档案管理。严格履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强化执行回避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进一步细化了回避制度,明确规定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转岗、兼职等事项时,当事人必须回避。针对某部门副主任与其配偶在同一部门任职的问题,已将其配偶调动至其他部门。针对违规设置机构的问题,制定《内设机构设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设置调整的报批程序,已将机关党委和人力资源部合并,撤销违规设立的培训开发中心,并已报中组部备案。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明确干部档案收集归档程序,及时补充档案缺失材料,加紧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收尾工作,目前已完成收集170余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追补干部任免考察材料19份;加快全院“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审核工作,尚有15人未完成个人签字确认,其中3人信息存疑,已按规定启动调研认定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两个责任”

  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相结合,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强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加大违纪问责和警示教育力度,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重要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院务委员会每学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问题。制定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落实各级领导、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4月12日召开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按照驻部纪检组的要求,抓紧制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规范问责范围、问责权限和问责程序。二是破除好人主义思想,加大对违纪问题的问责和警示教育力度。实施《关于加强学院班子自身建设若干意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避免“好人主义”和“和稀泥”现象。三是加快推进机关纪委“三转”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厘清机关纪委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全面退出为招投标、评审签字背书等事项。做好“两委”换届选举,严格按规定选任纪委书记。已增配专职纪检干部,充实专职纪检岗位至3人。对机关纪委成立以来的13封积压信访件进行初核,认真处理每个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尽快予以办结。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立即停止为学员违规公款体检,自2017年3月1日起不再安排任何班次的学员进行体检。已于2016年12月纠正违规赠送健身卡问题,废止《文体中心健身卡对外发放管理办法》,已发放的卡一律作废,不再提供服务,对负责管理与发放健身卡的当事人通报批评,责成负责办理申请手续的各部门当事人在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严格培训经费使用管理,从严查处违纪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培训经费(含委托培训项目)一律不得用于培训以外的项目,除学习用品之外,带班人员不得在学院超市和餐厅签单挂账。三是加大学员管理力度,禁止学员消费挂账。对2013年以来学院超市接受学员多笔个人消费挂账并充入培训费的问题,认真调查、列出清单,进一步查明学院超市、文体中心、商务中心等消费场所挂账情况和操作流程,明确管理规定,堵塞漏洞。加大学员管理力度,自2017年1月开始,一律禁止学员个人在院内消费场所签字挂账,杜绝个人消费充入培训费现象。四是规范委托培训收费标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委托的培训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2016年底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学院对口联系的扶贫地区,降低收费或免除费用。严格执行学院委托培训管理办法,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办班流程。

  3.针对“科研经费、教学资源和后勤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对2013年以来多个课题经费存在明显违规报销问题进行核查,责成有关人员退回违规款项。修订《关于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设立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岗,从严管理课题经费使用,坚决消除科研经费使用上的不规范问题。二是健全教学资源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落实《教室资源使用管理办法》《承接院外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从审批流程上加强对后勤出租场地的把关和审核。严禁接待各类推销会、展览会及社会培训机构的办班和培训活动,特别是承接婚宴等影响学院形象的活动。召开教学专题巡视整改工作会议,梳理教学资源管理漏洞,规范资源使用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明令禁止内设机构、中浦后勤、学院员工私自举办和衔接社会机构来院举办“高仿班”或具有培训班性质的任何活动,严禁学院教师参与授课。三是加强后勤监管,防范廉洁风险。规范后勤招标、食材供应、就餐人数、服务标准,减少监管漏洞,降低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3月份食堂餐饮成本节省超过20%,能源节约超过10%,成效明显。修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食品原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加强采购活动监管。梳理食品原料的采购类别、供应商及分类金额等情况。针对一直在两家私营小食品经营部采购水产品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从2017年4月开始,已停止向这两家供应商采购水产品。列出食品采购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实施考核中浦后勤公司经营管理绩效的新办法和服务新标准,加强对公司经营成本的管理,杜绝铺张浪费。

  三、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学院如期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下一步,学院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岐山同志要求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把问题整改与学院长远发展相结合、与学院体制机制完善相结合、与解决党员干部思想症结相结合,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学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一是以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会、现场教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作为首要任务,打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课程体系,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能力。三是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加大对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理论宣传。利用学院网络、学报、院报等载体,敢于发声亮剑,守护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阵地。

  (二)建立长效机制机制,全力抓好重点任务的持续整改,。一是把巡视整改从工作层面推向思想认识层面。将2017年确立为“党支部建设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师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抓好整改年度任务和长期任务的落实。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巩固深化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重点抓好今年能落实的整改任务,提前安排需长期坚持的任务。三是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集中整改期间,学院共制定和修订完善39项规章制度,下一步还将修订和制订系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同时,抓好制度执行,坚决防止已解决的问题矛盾反弹复发。

  (三)践行“党校姓党”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党校姓党”的深刻涵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努力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作出应有贡献。二是突出主业主课教育。在党的理论教育上,重点抓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教育培训;在党性教育上,注重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培训。三是积极发挥科研的引领作用。围绕主业主课建设新型智库,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的成果。四是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造就一批名师名家。五是全面落实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注重学院内涵发展。

  (四)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学院各级领导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质量,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党支部建设年”为抓手,创新“互联网+党建”等工作方法,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加强对党员队伍日常教育和管理,加强支部工作考核,评选表彰党支部好活动、好案例,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制定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加强学习结果考核,锻造“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形成管党治党压力传导机制。落实机关纪委“三转”要求,发挥好纪委监督检查、纪检信访、纪律审查和警示教育等职能。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测评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机关纪委把监督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学风、加强廉政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来抓。三是加强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总结巡视整改专项检查和“两学一做”学习督导的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督导。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形成持续威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1-28288746;邮政信箱: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办公厅(201024);电子邮箱:ylchen@celap.org.cn

(责编:黄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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