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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04月26日16:3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月13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017年2月13日,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2月14日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中央第11轮巡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随后,又通过召开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动员大会、党组扩大会议、整改专题汇报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法学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学会党组认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中央通过巡视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要求。中央巡视既是对法学会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学会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学会党组认为,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根本责任在学会党组。学会党组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工作要求、抓好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学会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党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学会党组提出,巡视整改工作站位要高,不能只就具体问题抓整改,要举一反三,借巡视整改契机,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学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管长远的改进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发生,以此推动法学会事业不断发展。

  二、切实加强领导,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

  (一)切实加强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中国法学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冀平同志任组长,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是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会长鲍绍坤同志任主任,成员包括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强化整改责任。王乐泉会长也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与领导小组一起研究整改措施。

  (二)建立整改台账,逐条落实整改任务。党组各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分别组织召开分管部门会议,逐一梳理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分工、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在此基础上,学会整改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提出的4大类17个问题,梳理、提炼了47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20项具体整改措施,制订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时限要求和具体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做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一一对应,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期间,先后召开6次党组碰头会、1次会长办公会、4次整改工作办公室会,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同时,为加强对学会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学会党组还召开了6个专题汇报会,分别就政治引领和服务大局、意识形态和法治宣传、对外及对港澳台法学交流工作、服务基层法治社会和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和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问题听取专题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每一次专题汇报会都由党组同志、相关领导(协调)小组和相关部室、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参加。对照中央精神认真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此形成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逐条落实

  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学会党组在11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党组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深入剖析原因,全面进行整改,决心通过整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中国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突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一)针对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学会党组中心组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深入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根据法学会工作实际,讨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1.针对中央决策部署大多停留在学习传达、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落实比较欠缺的问题

  一是改进和加强学会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专题研讨,把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结合起来,规定每2个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研讨;二是结合法学法律界、法学会的实际,精心设计每一次研讨主题,对每一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都要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兼职副会长、学术委员、常务理事的作用,积极参与学会重大工作研究部署和落实。

  2.针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组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定每年“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三大论坛的主题。每年的“中国法治论坛”都以中央全会的精神为主题,2017年论坛的主题确定为“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献计献策。同时,按照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定中国法学会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重大选题,指导各研究会确定年会选题和课题选题。2017年4月7日,中国法学会与广东省法学会在深圳召开了“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发动专家学者为法治社会建设提出对策建议。开展“中国法治人才库”调研论证工作,启动“中国法治人才库”整合建设工作,为打造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贡献力量。

  二是对“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问题,着力组织开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以此来引领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部署和中政委、中宣部委托,先后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报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理论在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贡献研究报告》。为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的智库作用,经中央编办同意,把“法律信息部”更名为“法治研究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的办事机构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的秘书处,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法学会战略发展规划”为法治研究所的主要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法学基础理论研究。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编辑出版的《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国法律文库》中,及时设立反映贯彻落实中央全会精神的专栏,确保出版成果充分反映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3.针对去行政化没有明显成效的问题

  一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务虚会”,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涉及法学会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研究制定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切实提高党组观大局、想长远、抓大事的能力。

  二是党组加强调研,统筹规划,精简相关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以中国法学会名义召开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提高会议、论坛质量,除研究会年会、重大国际学术会议、重要法律论证会议外,缩减会领导出席次数。

  三是明确对外法学交流的职责定位,转变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大幅压缩外事计划,取消5个区域论坛,合并2个区域论坛,将另外2个区域论坛由定期举办改为不定期举办,将3个区域论坛改为中国法学会指导、由相关地方法学会举办。

  四是筹建论坛专家顾问委员会,作为确定论坛主题议题、遴选报告人、成果转化等的咨询机构,加强成果转化和宣传力度,提升论坛质量和成效。

  (二)针对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2月21日,中国法学会召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的落实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陈冀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三清”工作要求,坚决肃清周永康等人的流毒和影响。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确定党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在机关有关部门和所属研究会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各研究会党组织每年专题书面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思想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会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机关党委作为学会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工作职责。

  三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是制定《中国法学会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系统新媒体内容建设的意见》,推进法学会系统“两微一端”建设工程,强化对新媒体的管理。

  五是加强阵地建设,组建“中国法学会网络中心”,将所属各研究会网站整合到中国法学会官网。启动各研究会网站内容审查和清理工作,完善直属研究会网站信息审读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六是积极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设置若干个法学法律界意识形态敏感关键词,及时掌握相关舆情,有效处置风险问题。

  七是掌握法学法律界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动向,通过《舆情专报》及时向中央报告,同时通过《舆情通报》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八是启动法学研究大数据中心的专项申报工作,搭建支撑学术研究、传播法律知识、引导涉法舆论、完善会员联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2.针对法学法律界长期以来存在的鼓吹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错误思潮警觉不足、斗争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提出了落实政治引领责任制、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的2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会长、常务副会长、专兼职副会长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术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会会长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引领方面的主导作用。

  二是修改完善《论坛、年会、研讨会规则》,建立健全重大学术活动主题审定制度,强化对论坛主题、年会议题、法治宣讲题目、重要观点的政治把关,做好论坛、研讨会发言的点评和总结,旗帜鲜明地指出发言环节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不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相违背的言论、观点提供发声的机会和平台。

  三是靠前站位、积极斗争。针对国内外错误思潮、重大事件,组织专家学者及时发声,对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党中央大政方针,鼓吹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三权分立、“党大法大”等错误言论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

  四是强化对研究会的政治领导,修改完善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的任职资格标准和推荐审核程序,加强对研究会负责人的政治把关。

  五是向相关研究会通报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人员发表的论文、演讲、出版的著作以及在网上发表的言论进行梳理,就其中存在的错误观点和言论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函通报。

  3.针对法学法律界一些骨干力量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模糊认识,法学会有效进行政治引领和教育转化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以研究会为重要抓手,盯紧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对可能发生导向问题的及时提醒、纠偏。

  二是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党委的联系、沟通,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有认识问题的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法学家做法学家工作的力度。

  4.针对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的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读本》。

  二是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创新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教育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编写工作,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

  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推进“马工程”法学核心教材使用和在法学高等教育中的使用率,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

  (四)针对履职尽责缺乏担当的问题

  针对过去遗留的一些问题,本届党组正积极推进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某研究会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问题,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纠正。目前,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学会党组调整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新的负责人,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五)针对趋利化倾向严重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职能定位,强化其公益属性,规范疑难案件论证业务,加强内部管理,修订收费办法,降低收费标准,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严谨专业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继续承办中央委托课题和项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公益性调解、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年均1000余件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办好已有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二是针对某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成立的“法人之家”,该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已注销“法人之家”,并注重克服趋利化倾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三是针对“出访费用高”问题,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采用向多家中介公司询价方式落实出访委托服务中介单位,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询报价流程。

  (六)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落实不到位的环节进行补课,抓实支部专题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生活会等薄弱环节。汇编印发了“党员干部必读手册”。

  二是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了汇报,正在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党组起草了《中国法学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提出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严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是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充实机关党委力量,拟成立中国法学会研究会联合党委,切实加强对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拟将办公室宣传处机构、职能整体纳入机关党委,充分发挥学会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

  四是学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准备就绪。相关人选名单已向纪检组征求意见,并上报中直工委。待“两委”换届后,及时完成工会、妇联、团组织换届工作。

  五是编印《中国法学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了支部基本任务、支部书记职责、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内容。

  (七)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结合巡视整改要求,2月20日召开的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进行了改进。党组6位同志会前做了充分准备,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并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进行自我检查和党性分析。特别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开成了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二是针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缺失的问题,结合落实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细则》,对中心组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内容作出系统规定,同时细化了学习组织、集体学习研讨、重点发言、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带头讲学、年终述学、报告通报、考核管理、档案管理、学习保障、学习秘书等12项具体制度。3月31日,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的集体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作为重点发言人深入谈了学习体会,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三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指导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的具体内容、时间要求等,建立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记录支部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等内容。近期,学会16个基层党支部都在积极整改,切实加强了“三会一课”的落实工作。

  (八)针对干部选拔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工作的若干意见》,系统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工作纪律、干部培养、日常监督管理等内容,细化了“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图”,明确了选人用人事项回避情形和范围等,建立了选人用人全纪实制度。

  二是党组会议设立专门记录选人用人事项的人员,确保记录完整、规范。

  三是结合中国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的特点,制定了《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启动干部兼职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查违规兼职和兼职取酬问题。

  四是主动与中组部、中央政法委联系、沟通,理顺“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等工作机制,坚决落实干部选拔“凡提四必”要求。

  五是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和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组部支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聘请专业公司作为技术指导,全力推进档案整理和审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九)针对“两个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二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建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规定党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专题汇报。

  三是认真研究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健全落实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机制,建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考核检查、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每年结合中央精神和工作实际进行任务分解,使责任刚性化、任务化、具体化。建立各支部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学会党组述职制度,强化支部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四是针对机关纪委形同虚设的问题,拟结合学会机关纪委换届工作,调整充实人员力量,聚焦纪委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好机关纪委委员作用。同时,主动争取驻会纪检组的指导,加大联系、沟通力度,形成更强工作合力。

  五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四种形态”教育,灵活运用核实、函询、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法和手段,严格教育大多数,严厉惩处极少数,把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作为检验纪检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汇编印发了《中国法学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手册》,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明确底线、不越红线。

  (十)针对管理混乱、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一是对将财政专项经费挤占挪用作机关办公经费和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将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程序、标准、制度结算使用资金。

  二是针对挤占“世界司法制度及问题”交流项目经费问题、出国经费预算审核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套取资金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外事工作财务制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预算管理,明确制度标准和政策底线,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搞变通”和“打擦边球”现象。

  三是针对课题管理混乱问题,全面排查了2015年度不符合自选课题立项条件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课题立项审批程序,实现课题分类与登记、申报与立项、主持人遴选、课题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在2017年度课题立项评审中,对招标课题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开,对第一轮、第二轮入围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布。正在制定课题经费使用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四是针对所属研究会廉洁风险突出问题,对某研究会收取专家论证费、某研究会公款吃喝问题及时向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有关研究会提交情况报告和整改报告。举一反三,把有关情况向所有研究会通报并提出要求,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出现。同时,拟定所属研究会运行经费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每一年度将对各研究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常规的全覆盖审核,每年对不少于6—8个研究会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研究会依法依规使用好财政经费。

  (十一)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繁发生的问题

  一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参与某项重点课题的7名课题组成员对领取课题费一事作出深刻检查,并全额清退了课题费;某直属事业单位发放过节费,其负责人多次作出深刻检查,领取人员一律足额退款;某干部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均领取薪酬,情况已查明,交纪检组处理。

  二是针对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问题,已查清,购买的箱包为出访公用行李箱,一直由外事部门保管;另一当事人主动清退了报销的同仁堂药店发票款。

  三是针对违规拆分团组出国问题,对十八大以来学会所有出国团组一一对照检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文件关于严禁拆分团组、组织“团外团”的规定,规范了报批程序。同时,结合法学会对外开展法学交流的实际,正在研究制定既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又能确保参与国际区域法治论坛活动效果的实施办法。

  (十二)对巡视以来移交的整改意见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在此次巡视过程中,中央巡视组向驻会纪检组移交了涉及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中国法学会党组积极配合纪检组工作。截至目前,纪检组初核6件,其中立案3件,函询8件,转办14件。待纪检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后,将依据党规党纪严肃处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

  四、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机制化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重中之重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好用好,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一)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要始终保持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必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重视发挥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的作用。通过党建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长效化。要在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真正把该管的管起来、该严的严起来,让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成为学会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习惯和风气。

  (三)始终牢牢抓紧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严抓反腐倡廉,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党组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始终自觉筑牢道德防线,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坚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运用好“四种形态”,时刻注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

  (四)始终严格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大力开展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站稳立场,在处理复杂问题中体现担当。努力增强干部工作活力,不断拓宽干部轮岗交流、基层锻炼、岗位提升等途径,形成适合工作需要的干部培养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折不扣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和杜绝“带病提拔”及各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班子选拔和建设,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办法,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考评重要内容和衡量干部德才标准,确保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坚持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做到从严选拔、从严考核、从严约束、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中国法学会党组将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管人用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在今后工作中,始终坚持整改工作不放松,长期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求真务实、锲而不舍,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紧盯未完成的事项不放,坚决做到善始善终。对需要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整改的中长期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务求实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法学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157261;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政编码:100081;电子邮箱:jgxsz@chinalaw.org.cn。

(责编:黄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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