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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专项整治公职人员拥有股份问题 清退转让入股资金2.4亿元

2017年04月02日08: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郴州专项整治公职人员拥有股份问题 清退转让入股资金2.4亿元

湖南省郴州市自去年11月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拥有股份公职人员人数2237人次,已清退转让资金共计约2.4亿元,涉及134家公司,另外有85320人作出“零拥有”的承诺。

去年11月11日,郴州市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拉开了专项整治的序幕。整治工作开始后,针对部分单位提出的疑惑,比如整治范围是否包括退休人员、是否可以转让给非国家公职人员的近亲属,等等,该市下发《关于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答复》,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清退转让的对象等内容。

在整治工作中,该市各单位立即行动,组织整治范围内的国家公职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相关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作出“零拥有”的承诺。拥有股份的国家公职人员则严格按照要求,自行清退转让了所拥有的股份。

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到位。在4月初,组织对各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今年4月1日以后还发现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的,一律追究纪律责任,并没收违纪所得。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已清退转让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对清退转让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陈庆林)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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