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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整治经济数据造假

石艳红

2017年04月01日09:41    

原标题: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整治经济数据造假

  近期,“数据造假”再次成为舆论热词。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辽宁省委书记李希介绍当地曾经存在的经济数据造假问题后,明确表示,“经济数据造假,不仅影响我们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而且严重败坏党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此风不可长,必须坚决刹住!”

  对于经济数据造假,人们并不陌生。但是,在重新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时,许多人也产生了疑惑——

  为什么说这是政治问题?

  ——对于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来说,所有业务都是政治

  在总书记讲话后,李希表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整治弄虚作假的恶劣作风,坚决挤压水分,做实经济数据。”

  把数据造假上升到政治高度,是不是“小题大做”?

  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清醒认识数据造假产生的破坏力和严重后果。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毛泽东同志曾精辟概括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一个“求”字,有力表达出共产党人追求真理的坚决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数据信息作为我们认识世界的有力武器,是对现实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党中央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而数据造假掩盖了真实情况,不但严重败坏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更会误导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影响决策部署的科学性,最终侵害的是人民群众利益。

  虚假数据可能一时哄得了上级,却骗不了群众。而在群众眼里,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一级干部造假,都是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所为,都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最终透支的是党的信用,破坏的是党的执政之基。而且,造假者一旦得逞,往往会“劣币驱逐良币”,甚至形成不良的价值导向,污染政治生态,更深更严重地危害党的执政基础。

  因此,经济数据造假表面上是统计部门虚报不实数据的业务问题,但本质上却是政治问题,是严重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政治是一切经济的基础”,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对于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无论从事哪一项工作、分管哪一个领域,干的哪一项业务,都是受党指派、为党工作,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都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事关人心向背这个执政基础。所以说,对于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而言,包括数据统计在内的所有业务都是政治。

  为什么会成为屡禁不止的顽疾?

  ——“高收益、低风险”,畸形政绩观导致的追名逐利是主因

  数据造假之风久矣。非但是辽宁,在国家经济普查抽查中已多次发现这一问题,有的地方“实际数还不足虚报数的一个零头”。

  为什么这一问题会屡禁不止,成为一大顽疾?

  畸形的政绩观是根本原因。在粗放式发展模式下,一些地方“唯GDP论英雄”,只要能把经济规模搞上去,经济数据“好看”,干部就能被提拔、受重用。在这种发展理念和考核机制下,伪造虚假数据成为一些党员干部追名逐利的重要手段。群众讽刺的“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即指向于此。

  与此同时,数据造假的“风险成本”却很低。有业内人士指出,数据造假在一些单位、地区是“公开的秘密”,但层层“把关”的领导干部却无人说破。其中,有的是个人利益牵涉其中,更多的还是出于怕得罪人的心理,发现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纪律的松弛使造假者“吹牛不上税”。

  “高收益、低风险”的利益驱动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统计部门的业务工作。有的把经济数据当成“橡皮泥”,根据“场合”“需要”随意“捏”;有的报喜不报忧,以权定数;有的为完成计划目标给下级层层压指标,迫使下级虚报浮夸,等等。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目的无外乎夸大事实、掩盖矛盾,说到底都是不忠诚、不老实。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谆谆教诲党员领导干部“做人要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并且特别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

  《党纪处分条例》第108条、第117条分别规定,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负直接责任者和负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

  专业人士指出,如果是高级领导干部参与数据造假,则要按照破坏政治纪律行为来处理。

  如何从根本上刹住“此风”?

  ——抓住“关键少数”,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去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起一整套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专家认为,这是解决数据造假问题的根本之策。

  抓住责任,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数据统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从根本上解决数据造假问题。

  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匡正政绩观。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将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规矩。要保持政治警觉性,对所辖地区和单位的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把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将数据造假作为统计领域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去年颁布的党内问责条例明确,对党的领导弱化,中央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失职失责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严肃问责。与条例相衔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明确,领导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这也是正处于“坑底爬坡”阶段的辽宁省采取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该省一边顶着主要经济指标“断崖式”下滑的压力,认真挤压数据“水分”,一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对经济数据造假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为当地经济的健康、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践表明,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却往往在“上面”。数据造假与相关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缺乏职业操守有关,但背后却是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负责、不担当。日前,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表示,对于数据造假行为,不仅要对统计部门负责人问责,还要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而且党政同责。这就是说,一旦发现问题,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等各环节责任人,一个都跑不了。(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供稿)

(责编:景玥、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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