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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作风建设:说说特色鲜明的“浙江经验”

吴高庆 夏文忠

2017年03月28日14:19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廉洁作风建设:说说特色鲜明的“浙江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洁作风建设,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在全省深入开展廉洁作风建设,采取有效手段措施,整饬党政系统作风,严厉惩治腐败现象,推动公职人员纪律自查,净化政治风气,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浙江经验”。

廉洁作风建设的新思路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浙江省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全面推进廉洁作风建设。

所谓全方位,是指全面开展廉洁作风建设,也即不仅仅在“党”和“政”两个系统内,还在所有公职范围内推动开展廉洁作风建设。浙江省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仅用两个月就成立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有效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省委省政府在落实中“横向”推进廉洁作风建设:对人而言,覆盖全体党员、社会成员;对事而言,既要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还要求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所谓多层次,是指多层次开展廉洁作风建设,即在省、市、县、乡,乃至村一级共同推进。省委省政府制定一系列廉洁作风建设文件,各市县也相继出台廉洁作风新规。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从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陆续开展巡察工作,让“利剑”高悬、威慑常在。推进廉洁作风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与基层组织的协同推进作用,从“横向”、“纵向”两方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廉洁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所谓多角度,是指多角度开展廉洁作风建设,即将点与面相结合、将重点与普遍相结合,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与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新特点新规律,推进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各级党委政府开展巡察工作,既以直属单位为重点,又时刻防范基层腐败;既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又派驻监督农村作风。如温州市在总结农村基层作风巡察经验后,积极开展市直单位巡察监督,通过在乡镇(街道)、村级、基层站所和重点项目领域开展巡察,深入推动作风巡察全覆盖。

廉洁作风建设的新举措

遵循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廉洁作风建设的新思路,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各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新举措。

一是把廉洁作风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省委省政府将廉洁作风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巡视及整改工作等紧密结合,陆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等专项工作。

二是围绕事业选人用人,构建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浙江省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专业匹配度,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各级干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能力水平;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着力培养乡镇全科干部,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制度,让制度在实践中完善。省委省政府推动各级机关加强效能建设,着力构建科学有效制度体系;力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力推行政服务提速增效、力促监察方式行之有效;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实现机关作风的整体提升。围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乐清、诸暨、海盐等地制定关于规范公务接待、严格经费管理相关配套制度。

四是紧盯关键节点和突出问题,持续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年节假期下发通知通报,强调纪律要求,并聚焦违规公款吃喝、收送节礼等加大整治力度;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临安市、平湖市、遂昌县等地于各节日节点对辖区内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

五是加强通报力度,严查实处。浙江各地把查处和通报问题情况作为评价党委和纪委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成效的重要方面,在党员干部中起到震慑作用,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针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情况,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廉洁作风建设的新经验

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深化廉洁作风建设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廉洁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并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党内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浙江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浙江实际出发,讲真话,办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虚报浮夸、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行为,不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充分调动全省人民积极性,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领导干部从严教育培养、从严选拔任用、从严管理监督,努力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三是始终坚持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打造勇立潮头浙江铁军要求,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委(党组)抓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考核督察,将其纳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依据。

四是始终坚持将抓好各级“一把手”与大抓基层相结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书记要善于把方向、谋大局、抓重点,成员间相互支持配合,增进班子团结,增强整体合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

五是加强问责机制建设,严肃追究违法乱纪责任人。始终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从领导干部抓起、从纪律规矩严起、从制度笼子扎起。加强重点监督,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结合巡视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审查、工作纪实等制度,筑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防火墙。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和硕士研究生)

(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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