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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管纪检监察干部: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2017年03月21日15: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甘肃严管纪检监察干部 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进入3月,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持续升温。在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的同时,省纪委与《规则》相配套的“1+X”制度体系也即将出台。

“到纪委工作不是进了‘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大、责任大,也是腐败分子围猎的重点,一念之差就会铸成千古恨,一步之失就会跌进陷阱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语重心长地告诫全省纪检监察干部。

据了解,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去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33人,组织处理6人,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以案为鉴,甘肃省纪委先后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等制度规范;印发《关于对违规打听过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告备案的通知》,明确纪委相关工作人员遇到违规过问干预等6种情形时,要予以拒绝并报告备案。

各市(州)纪委也积极行动,拓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新途径。兰州市纪委出台《兰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干部监督工作;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100%核查。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构筑“家庭防线”,印发《家庭助廉倡议书》,让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当好家庭“哨兵”,监督好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把规矩立起来、措施严起来的同时,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不护短不遮丑,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严防“灯下黑”。

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纪工委原书记汪华履责不力,该街道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被上级纪委立案审查,他还在办理低保和廉租房申报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被免职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武威市凉州区纪委驻区环保局纪检组组长达富贵对该局违规发放福利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榆中县小康营乡纪委原副书记王宾霞在调查村干部违纪问题中,调查取证工作不实不细,失察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乡纪检专干李维刚被诫勉谈话……

甘肃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杨锦表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纪委不是净土,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不加强监督,就有随时被不法分子腐化和围猎的可能。

严管就是厚爱。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甘肃省纪委探索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干部监督室先后对7个市(州)、11个县(区)纪委和4个派驻省直部门纪检组进行内部巡察,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发现、查处和督促整改了一批问题。同时,通过内部巡察,及时谈话函询、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把“严”字体现在对纪检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

兰州市纪委借鉴省纪委做法,在全市纪检系统开展了以“查自身、看是否存在执纪违纪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十查十看”内部巡察,对发现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70个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对20家重点单位“回头看”,市纪委书记约谈纪检机构负责人,同时对6起7名基层纪检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临夏回族自治州纪委针对省纪委巡察组指出的内部管理、执纪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照单全收逐条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问责25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陇南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纪委原委员、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朱仝和市安监局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杜宇农严重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瞪大眼睛,延伸触角,刀刃向内,主动出击。据了解,今年,甘肃省纪委将对部分市(州)纪委和部分省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纪检机构展开内部巡察,着力发现纪检监察机关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六项纪律”、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记者 杨恒 王彬)

(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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