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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规矩耍花样 移花接木踩“红线”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原卫生局违规购置公车被查处

2017年03月20日15: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不讲规矩耍花样 移花接木踩“红线”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2月23日,甘肃省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一起为张掖市甘州区原卫生局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

2012年9月,甘州区卫生局时任局长王敬忠安排将行政经费32.32万余元以借款方式拨给某区属国有企业,未经政府采购、超标准购置越野车一辆,落户在该企业名下,实际由卫生局(现为区卫生计生委)使用至2016年11月。王敬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置车辆予以收缴。

●事件回顾

王敬忠在担任甘州区卫生局局长期间,于2012年2月被区政府聘任为张掖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利康公司)。

同年9月,因2000年10月购置的公务用车桑塔纳小轿车行驶40余万公里,已达到报废期限,故障频发,维修费用剧增,经专业人员查勘鉴定,车辆已失去修理价值,如继续使用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区卫生局向区政府申请购置价格不超过25万元越野车1辆。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区卫生局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车费用自筹,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不得超标。”

11月,王敬忠安排利康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孙定民以利康公司的名义出具借条,经王敬忠签字同意后,从区卫生局行政经费账户给利康公司账户拨付了32.32万元,利康公司随后从张掖市某公司购买排量3.0的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一辆(车价29.78万元,车辆购置税2.54万元,共计32.32万元),落户在利康公司名下。车辆购买后一直由区卫生局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查处经过

2015年6月,甘州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区原卫生局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区纪委随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

调查组认真查阅了区原卫生局申请购置公车的文件、会议记录、付款凭证、车辆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制资料留证,并分别与时任区卫生局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司机及利康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进一步印证还原购车问题。

经核查,2012年10月,区政府同意区卫生局购置公务用车后,由于当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采购手续停办,购置车辆无法顺利进行。为此,王敬忠与相关部门多次衔接,认真“研究”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认为利康公司承担全市医疗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符合购买越野车的条件,在下属的“建议”下,以利康公司的名义购置了排量3.0的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一辆。而购车款如果由区卫生局直接支付,购车发票的付款单位便是区卫生局,车辆落户手续就无法办理。所以,才有了前面利康公司借款的环节。

区纪委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将案件移交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经审理认为,区原卫生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王敬忠负有领导责任,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于2016年10月给予王敬忠党内警告处分。(段月宾)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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