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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约谈清单 强化督导问责

陕西: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年03月07日15: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陕西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开出约谈清单 强化督导问责

“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民政办原主任孙庆斌因贪污民政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被收缴;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瑶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闫忙学因套取征地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日,陕西省纪委网站再次曝光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陕西省纪委高度重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用监督传递压力、用督导推动落实,及时查处了一大批典型违纪问题。

“要聚焦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级责任;要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着力消除‘零查处’乡镇;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要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在陕西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严令全省各级纪委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此,陕西省纪委专门召开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并在会上通报了“零查处”乡镇占比较大的3个地市和10个县(区),令与会的各市(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压力倍增。

陕西省纪委还开出约谈清单,函告各市(区)纪委组织约谈督促。西安市集中约谈纪检监察机关19名负责人并点名通报3个执纪审查工作不力的县(区)纪委;宝鸡市委书记约谈7个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又逐一约谈这些县(区)纪委书记,持续传导压力;榆林市纪委书记跨级约谈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省164个单位322人受到约谈提醒,其中党委(党组)负责人145人次,纪委(纪检组)负责人159人次。

为有针对性地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陕西省纪委统一印制反映线索、处置情况的专门工作报表,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级填报。通过“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报表制度,陕西省纪委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基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展缓慢的市(区)进行专项督导。据悉,陕西省纪委先后派出16个督察组分两轮对11个市(区)44个县(区)109个乡镇(街道)进行了专项督导,发现问题119个,提出反馈意见81条,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印发全省通报。

今年初,陕西省纪委七次全会的工作报告里有这样一组数据:全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实施责任追究329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56人,追究监督责任73人;党纪政纪处分84人,组织处理148人,问责一把手164人。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陕西省纪委依靠问责这一重要抓手,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党委和纪委进行责任追究。

宝鸡市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冯斌锁,因对县纪委、该局纪委查处的问题迟迟不组织开会研究处理意见,被诫勉谈话。2016年上半年横山县雷龙湾镇纪委原书记王博在任期间,该镇纪委受理的7件问题线索中仅初核3件且未作出结论,立案调查1件尚未结案且其依据只有一份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坚持违纪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困难不解决不放过……在陕西省纪委的强力推进下,该省各级纪检机关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强化。各级纪委通过建立健全情况研判机制、线索督办机制、工作考核机制、问责督促机制等措施,推动责任落实到县乡。

去年以来,陕西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28件,同比增长81.3%,党纪政纪处分8130人,增长99.2%;占全省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6.5%;全省1306个乡镇(街道)全部消除此类问题“零查处”。特别是在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方面,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225件,党纪政纪处分1497人,用实际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记者 叱骁峰)

(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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