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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所有“关键少数”都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姜洪

2017年01月17日09:45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让所有“关键少数”都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下称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办法自2017年1月13日起施行(据新华社1月15日电)。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承担着重要职能,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大多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带来了管理上的政事不分等弊端。因此,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具有重要紧迫的现实意义。

  “5个办法”主要是针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研和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这几个行业拥有大量的公共资源,对于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具有巨大价值,其领导人员也多由专家、学者组成。因此,抓好这些单位领导人员的队伍建设,不仅是抓住了管理的“关键少数”,也抓住了技术的“关键少数”。

  “5个办法”都设监督约束专章,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权力设置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是清正廉洁的根本保证。“5个办法”都提出,完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督促引导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根据行业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监督才能有的放矢。“5个办法”都对各自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提出要求。比如,加大对职务(职称)评聘、宣传资源分配、新闻采编、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

  完善制度是廉洁建设的总抓手,“5个办法”对此都有明确要求。比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再比如,推进单位事务公开,畅通职工群众参与讨论单位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的渠道。

  “领导人员应当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5个办法”提出的这个理念,应该成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自觉,只有这样,监督才能不失位,领导人员才能在监督下尽职尽责。

  更为重要的是,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清正廉洁方面提出严格要求,标志着国家廉洁建设覆盖面进一步明确扩大,廉洁建设全覆盖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责编:黄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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