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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官网去年通报二十七名高校领导干部社科院蓝皮书分析称

高校腐败窝案串案多发

2017年01月12日09:33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高校腐败窝案串案多发

  高校作为一个“小社会”相对封闭,不仅涉及的管理环节较多,事务庞杂,而且高校扩招以后师生数量与管理人员不相匹配,最终导致教学、招生、科研、后勤、基建、财务、学生管理等关键岗位权力寻租问题突出

  

  1月4日,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涉嫌受贿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通报称,高玉清接受组织调查。3个月后,高玉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法制日报》记者逐条统计该栏目信息发现,2016年,该栏目总计通报27名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执纪审查15人次、党纪处分17人次(5人在一年中既被执纪审查又被党纪处分)。

  同在1月4日,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反腐倡廉蓝皮书》)。报告认为,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集体腐败,窝案串案多发”等。

  少数高校领导干部腐败严重

  高玉清今年1月刚好满60周岁,也就是说,如果他没有涉嫌受贿被逮捕,将迎来自己的退休生活。但这已经成为不可能。

  身为山东诸城人,高玉清的仕途一直没有离开本省。

  高玉清1978年参加工作,从干事一路晋升,于2003年10月任职山东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待遇为副厅级。

  2013年3月,高玉清开始任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过了一年,高玉清卸任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专任山东行政学院党委书记。

  又是两年半之后,他在山东行政学院党委书记任上落马。

  2016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发布消息称,高玉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玉清(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梳理,2016年首个被通报的高校领导干部,是武汉体育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原院长孙义良。

  当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称,孙义良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此时的孙义良已经退休,曾任武汉体育学院院长,教授,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主席、中国篮球运动发展研究会执行副理事长等职务。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2016年,自孙义良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总计通报高校领导干部执纪审查15人次、党纪处分17人次,合计通报27名高校领导干部(5人在一年中既被执纪审查又被党纪处分),平均每月通报两名以上高校领导干部。

  《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披露,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数据显示,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中纪委总计通报101位高校领导干部,其中,2013年被中纪委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为18人,一年之后这一数字攀升到42人。2015年则是66人。

  对此,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包括高校在内都在反腐败的覆盖范围之内,没有任何一个领域可以成为例外。

  宋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高校的反腐败一直在持续深入开展,一方面让我们看到高校中确实存在一些腐败现象,另一方面也发现少数高校领导干部甚至存在严重的腐败行为。

  关键岗位权力寻租问题突出

  2016年12月,高玉清被“双开”。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称,高玉清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企业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称,高玉清“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的说法在其他高校领导干部的通报中普遍存在。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17份党纪处分通报中,明确指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有15份。

  有的通报中则明确指出了利用的职权范围。

  比如,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高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录取和专业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石家庄学院原副院长赵丽娟,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等方面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2016年12月22日,广东医学院原党委书记江文富被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显示,江文富在担任广东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广东医学院医疗设备采购、基建工程设计、学生饭堂承包等经济活动中,伙同其子江某多次收受他人贿送共计人民币64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认为,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集体腐败,窝案串案多发;属地与垂直管理交叉导致监管真空等。

  《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中表示,自1998年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高校办学的规模和自主权力不断扩大。高校作为一个“小社会”相对封闭,不仅涉及的管理环节较多,事务庞杂,而且高校扩招以后师生数量与管理人员不相匹配,最终导致教学、招生、科研、后勤、基建、财务、学生管理等关键岗位权力寻租问题突出。

  “腐败几乎渗透到了高校所有关键领域和环节,主要集中在权力集中者和敏感岗位负责人等方面。”《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称。

  宋伟认为,相对于社会其他领域的腐败而言,高校的腐败现象与其他领域的腐败存在共性,但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宋伟表示,从共性的角度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高校这一方“净土”逐渐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和消极腐败因素的侵袭,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出现了腐败现象。从特殊性角度看,高等教育一些领域的改革进程略显滞后,管理方式还不健全,因此一些具有高校特点的领域出现了腐败机会,导致了腐败的蔓延和滋生。

  从制度上遏制高校腐败滋生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李绍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6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作出如上通报。

  经查,李绍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去年一年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党纪处分的17名高校领导干部中,两人受到留党察看纪律处分;7人被开除党籍纪律处分;8人被“双开”。

  宋伟认为,高校作为教书育人的“象牙塔”,公众对高校腐败现象的容忍度非常低,因此应该对高校腐败保持高压态势。

  在宋伟看来,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高校反腐败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遏制高校腐败滋生、蔓延。

  《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梳理显示,实践中,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校反腐的制度安排,比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

  宋伟认为,这实际上已经为推动高校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制度基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校腐败滋生、蔓延。

  “加强高校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结合高校工作特点推进监督方式的改革创新;其次是要深入推进高校制度体系建设,减少腐败机会和腐败风险。”宋伟说。

  对此,《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建议,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预防和惩治并重的反腐败体系。

  “依法依规划定行为边界。同时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考试招生、科研项目、政府采购、学校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治理和监管。全面推行信息公开、自主管理、建设依法办学、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报告称。

  报告还建议,高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于高校自身和社会风气的进步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净化高校政治生态,关键在于培育廉洁的校园环境。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的情况下,强化高校领导干部和师生的廉洁意识。”宋伟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记者 陈磊)

(责编:黄瑾、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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