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3日10: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和防逃机制,对全省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全面排查,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在近日举行的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纪检组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纪委副书记和正兴对云南省开展追逃追赃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
自“天网”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领导,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协调推进,落实责任,着眼大局,发挥边境优势全面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加强领导 挂牌督办不放松
“必须把中央交办的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绝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逃脱法纪的制裁。”省委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态度坚决,加强领导,彰显一追到底的决心和力度。
云南省加强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追逃追赃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落实等问题。随后又多次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门督办追逃追赃案件,探索国际追逃追赃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一案一个具体方案、一案一册动态管理档案、一案一套工作班子、一案一名处级以上责任人,一案一个时间表。
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参照中央追逃办的工作体制,结合云南实际,由省纪委牵头,省级10家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省追逃办,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推动“天网”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德宏等部分边境州市结合实际,及时设立州市级追逃办,追逃防逃取得成效,目前该省16个州市有7个设立了追逃办,其他州市也都建立了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夯实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基础。
协调推进 责任落实不留空白
瑞丽市追逃追赃办一成立就将当年该市第一个外逃公职人员、卷走大量国家资金的刘某确定为重点追逃对象。新成立的瑞丽市追逃追赃办制定多种追逃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责任,布下“天罗地网”,仅用5天就将刘某抓捕归案,形成有力震慑。
高效的工作与有效完善的工作机制密不可分。
云南省追逃办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优势互补。
省纪委牵头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省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掌握动态,研究部署工作。
省纪委内部确立了由预防腐败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机关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有效运行机制。
省追逃办切实抓好统筹协调,追逃办负责人对“红通人员”案件组织召开会议协商,逐案讨论研究、督促督办,及时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力量加大推进;建立并严格执行周报制度,主办责任单位一周一报工作进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力量共享。通过深化协作配合,形成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的强大合力。
……
在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推进的同时,云南省也以将外逃人员缉捕归案作为工作核心,紧紧围绕把人追回来这一目标任务,强化追逃追赃工作主体责任。一方面,强调立案单位追逃主体责任落实,追逃追赃工作实行包案负责制,谁立案,谁追逃,要求全力组织实施,在节点时间内拿出实效成果,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强调发案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旗帜鲜明抓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积极主动协助调查。
着眼大局 发挥优势织“天网”
云南全省16个州市中有8个边境州市25个县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边境线长、出入境口岸多,并与泰国和柬埔寨通过澜沧江——湄公河相连,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孟加拉等国邻近,是我国毗邻周边国家最多的省份之一。
特殊的地理区位使云南成为开展境外缉捕的重要战场。云南省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积极与周边国家有关机构开展司法协作、警务合作,逐步构建起边境地区追逃防逃、境外缉捕的有效工作机制。
全省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总体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发挥了公安机关境外缉捕主力军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全省22个边境县设立了边境协查站,不断完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云南省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共追回出逃人员96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人,“百名红通人员”1人,其他“红通人员”2人,追赃1.71亿元。(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张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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