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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张晓受贿获刑6年

2016年12月30日14:3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受贿获刑6年

市一中院昨天宣判,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张晓,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3万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张晓今年53岁,博士研究生文化。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晓于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3月,利用担任北京电视台总编辑的职务便利,接受赵某的请托,为赵某之女进入北京电视台工作提供帮助。2010年春节前后,张晓收受赵某给予的200克金条一根,价值人民币4.7万余元。

张晓于2009年底至2013年9月,利用先后担任北京电视台总编辑、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文创集团筹备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陈某的请托,为陈某之友参演北京电视台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等多个节目、文创集团承办的歌会等提供帮助。2010年11月至2014年下半年,张晓先后4次收受陈某给予的港币100万元(折合人民币78.6万余元)、酒店消费卡3张(价值人民币29.8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08.4万余元。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晓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晓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晓所犯受贿罪,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在案冻结、扣押了部分赃款、赃物,可对张晓酌予从轻处罚。(记者 骆倩雯)

(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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