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小好处”里有大问题

2016年12月23日11: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小好处”里有大问题

  近日,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原副局长蒋颖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翻开蒋颖的履历不难发现,她的人生布满了常年与企业打交道的“轨迹”。在这个过程中,她爱收一些“小好处”的特点暴露无遗。比如,一次购物、一次美容让企业主埋单,一个手镯、一两万元“辛苦费”心安理得揣进口袋。

  大和小是相对的概念,与习惯了狮子大开口、伸手动辄成百上千万的贪官相比,蒋颖收的“好处”的确不大。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披露,白恩培妻子一个手镯1500万元,周本顺向老板一次“借”上千万元。相比之下,因为“小”,让蒋颖们放松了警惕,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

  大和小做对比,量不一样,质却是相同的,这个质就是都越过了纪律的底线。一个手镯,无论是几万元还是令人咋舌的上千万元,只要收了,都已构成违纪;自己买东西让老板跟着付钱,与直接收受现金性质上没有差异。道理很简单,蒋颖们也未必不知。只不过他们总侥幸地认为,涂上老友故旧的感情外衣就能摆脱嫌疑,施以“暗度陈仓”的魔法就能掩人耳目,采取“化整为零”的战术就能瞒天过海。到头来才发现,这些都是小聪明,根本逃不过组织的眼睛。

  个人被小石头绊个大跟头,组织付出的代价更大。蒋颖个人得到的“小好处”,无不是利用职务便利,把几十上百万的款项给了不该给的企业和个人。某公司女董事长杨某,每次陪蒋颖逛商场、喝咖啡,都会主动送上两万元现金,其后通过蒋颖帮忙,为其公司获得工业技术改造贴息补助款共计310万元。这种依靠不正当关系获得审批的行为,助长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潜规则,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

  古话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大贪都由小贪起的教训比比皆是。并不深奥的道理,为何还是要经常讲?原因就在于,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并没有大贪的机会、胆子和能力,但可以顺手牵羊捞点蝇头小利。党性缺失、认识局限、利益诱惑,往往导致一些普通干部知易行难,容易成为小恩小惠的俘虏。

  “老虎”、“苍蝇”,只要是腐败分子,声泪俱下的忏悔录里,字里行间总会看到四个字:“因小失大”。因“小小不然”而落得个受到党纪国法制裁,不值得。

  要贪图一时欢愉,最终却落得个贪名的“小好处”,还是要一生守纪,组织和群众广播其廉声的“大好处”?答案只有一个,请莫选错。(鲁生)

(责编:黄瑾、程宏毅)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