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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尉:筑牢“堤坝” 远离权力任性和懈怠

2016年12月06日13:36    来源:解放日报

原标题:筑牢“堤坝”,远离权力任性和懈怠

■相较于革命时期,共产党人经历枪林弹雨、监狱酷刑,建设时期的考验总体“过程舒服”“个人神气”,但在“甜蜜”中掉落悬崖的危险依然存在。如何避免掉下悬崖?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是一个日益紧迫的现实需求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对公务人员的监督和规定,比过去更严格了。行政审批权的减少,使得原来有权的处长、科长,权力减少了。有些人感到“油水少了”,就出现了不主动为政的情绪,甚至以“按程序办”的借口,在办事中消极懈怠、设置障碍。这种“怠政”情绪和行为,对改革和发展是不利的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节中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这一判断,清晰表达了监督与权力的关系,值得我们认真学习领会。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个界限就是筑牢监督的“堤坝”。新形势下,筑牢这个“堤坝”面临以下几个考验:

首先,经得起“权力诱惑”,避免陷入贪腐陷阱。

握有权力,倘若堂堂正正,就能为人民办事、谋利益,这是正道。但现实中,常会有人向实权人物进行各种“公关”,试图取得“程序、规则规矩以外”的项目,实行权钱交易。

这样的交易还有很多花样,如有的是寻找握有实权者爱好,以昂贵的玉器、古董、字画、房屋乃至美女来“公关”;有的让家属“借资金”来办公司,或者更为隐蔽地采取“获取期权”“待退休或调离岗位后兑现”等方式进行交易。这里的以权谋私已有潜规则,即“办了事,总有回报”,抑或“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久而久之,握有实权者心理上“不伸手,伸手就会被捉”的防线就很容易垮掉了。

这是经济领域中发生的事,而金钱的诱惑还不时外溢到政治、道德领域。比如组织人事领域,关系干部的任命、安排,本属于组织行为,而绝不该涉及金钱、“取好处”等问题。然而,一个干部任职,很可能意味着握有实权,可以在所管的范围配置人财物了,取利的可能是明显的。于是,在这个领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卖官鬻爵都出现了。为了讨好乃至搞定有提名权的上级领导,经济领域权钱交易的一套都搬来了,送节礼的有,领导病了借机送“病礼”的有。而且,暗中还有行情,如设定了提拔哪一级官位的“价格”。更离奇的是,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也有拉票贿选,举国震动。

所谓市场经济的原则,“利益最大化”“等价交换”等进入组织人事领域,既亵渎党性、扭曲人性,更败坏了政治生态。为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这些问题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例如,准则中专门有一节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出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

相较于革命时期,共产党人经历枪林弹雨、监狱酷刑甚至流血牺牲,建设时期的考验则总体“过程舒服”“个人神气”,但在“甜蜜”中掉落悬崖的危险依然存在。如何避免掉下悬崖?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是一个日益紧迫的现实需求。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其次,拒绝“权力任性”,正确行使权力。

“任性”一词的流行听说主要归因于网络,其本初意思是明白的,即目中无人、任意所为、为所欲为。有人说,现在有两个“任性”,一个是“有钱就任性”,一个是“有权就任性”。“有钱任性”暂且不论,“有权就任性”需解析一下。

我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展的方面多、空间大、资金量也不小。主持一地一单位的领导,执掌人财物的权力是不小的。搞项目、搞开发区,常常可以在“白纸上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所以,追求“一流”,搞“高大上”的东西,难免成为一个运作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各地各单位相互攀比,追求的东西越来越先进、越来越超前。一些地方的政府大楼气派越来越大,设施越来越先进,三公经费随之上涨,以致出现了一股奢靡之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的贯彻实施,遏制了这种“有权就任性”的势头,风气整体上有所扭转。对此,百姓是拍手称快的。但是,搞项目、搞建设中的“有权任性”毛病还不时会出现,不值得我们一些同志有更为清醒的认识吗?此次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对“作风霸道、迷恋特权”“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侈淫逸、腐化堕落”等现象提出了批评,并强调“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要防范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是很有针对性的警世之言。

“有权任性”的毛病,还会在新领域中出现。比如,社会领域的建设项目怎么搞?社会领域讲究“基层自治”,发展的资金主要是自筹的,项目基本是自建的,政府方面也有一定的资金投入,那么这些项目是少数行政领导“说了算”,还是要设定“游戏规则”,通过严格的程序来做决策呢?

日前,我参加了一个社区建设研讨会,一些街道介绍的做法和经验令人颇受启发。例如,项目必须经过一个民主协调的平台,借鉴运用“罗伯特规则”(遵循机会均等、充分辩论、多数决定等原则)的方式细致讨论,进而形成决策。它的核心精神,其实就是“权力正确运行”在社会领域也需形成共识。

事实上,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如何正确用权,某种程度上需要“摸着石子过河”。其中,重要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同时尊重社会各个主体的意愿和正当诉求,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而不能依仗手中实权任意指挥基层活动的方方面面,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最后,要克服“权力懈怠”,激发干事业的锐气、勇气、朝气。

长期执政后,难免滋生“精神懈怠”问题。这方面,毛泽东同志与黄炎培在延安窑洞中,就有过对谈。在一些人看来,每一年年初规划、启动,年中加力,年终总结,是搞“老一套”。时间久了,就会乏味,就会缺乏兴奋点和再上台阶的动力。这是一个常规性的考验。

从目前情况来看,“怠政”情绪滋生,有一些新的特点。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对公务人员的监督和规定,比过去更严格了。行政审批权的减少,使得原来有权的处长、科长,权力减少了。有些人感到“油水少了”,就出现了不主动为政的情绪,甚至以“按程序办”的借口,在办事中消极懈怠、设置障碍。这种“怠政”情绪和行为,对改革和发展是不利的。为此,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总之,我们必须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加大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构建“权力对权力约束”的规范和体系。这包括,实行权力清单制度;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三分制度”,即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等。就监督来说,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同时还有党外监督网络,包括人大、政协、政府、群众、舆论、网络监督等。党内党外互动配合,制约和监督到位,就能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就能真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作者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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