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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22日16: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主办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近日,河南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虞城县稍岗镇滚轮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金刚违规收费、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刘金刚违规收取村民殡葬火化协调费、建房协调费共计4.1万元,并将其中1.3万元用于个人支出;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村委财务账目长期由其本人管理,未向村民公开;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因个人纠纷,与村民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刘金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卢氏县朱阳关镇毛庄村党支部书记段朝新等人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毛庄村村“两委”挪用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9.6万元;段朝新伙同村委干部伪造证明材料,套取“普九”债务偿还资金2万元,用于村务开支。段朝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镇、村两级相关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临颍县繁城镇木掀杨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绍彬违规处置集体土地、违规收费等问题。木掀杨村村“两委”未经土地部门审批,擅自允许部分村民占用村道路两侧基本农田建房;坐收坐支集体土地承包款9600元;杨绍彬以给村民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名义,违规收取费用1.9万元,个人长期存放;任职期间,杨绍彬多次与他人发生冲突,并辱骂殴打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杨绍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蔡县百尺乡大何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丙全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王丙全挪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及千亿斤粮食项目占地补偿款9.03万元,违规收取群众道路畅通工程集资款、宅基地土地确权费1.6万元,违规出租集体土地收取租金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违规向村“两委”成员发放奖金6780元;违规为其侄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万元。王丙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强调,要加大力度,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记者 郑先志)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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