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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8名县级干部瞒报个人事项被查处

2016年11月07日10: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瑞丽市政协副主席帅罕罗,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祥时,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杨臣,瑞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山,瑞丽试验区综合办副主任杨文彪,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丽,德宏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处长李春萍等7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行为,被诫勉谈话处理,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州范围内通报;存在隐瞒不报问题且情节较重的州工商局党组成员胡宁被责令辞职……笔者11月2日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获悉,德宏州委组织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8名县处级干部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而受到处理,并于近日被通报。

“填报必实、有报必核、核查必严、虚报必究。”德宏州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结果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以严格的“体检”,把好干部廉洁关。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瞒报等问题,德宏州分批次开展随机抽查,特别是对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和涉及有关举报等四类领导干部逐一开展调查核实。明确对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不得转任重要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今年4月至6月,德宏州集中抽查州管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88名州管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房产、持有股票基金期货、经商办企业和“裸官”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

经抽查核实,该州对存在漏报问题的12名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责令补报,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对不如实填报,存在隐瞒不报问题的帅罕罗等7名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对存在隐瞒不报问题而且情节较重的胡宁,给予责令辞职处理。

目前,德宏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正在向科级干部推进。(李艳)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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